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媒体看义乌>2024年>最新报道 正文

【浙江日报】把“派出所”建在居民手机里 义乌打造“家庭警察”品牌便利群众

发布时间: 2024-07-30 08:58:47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沈立 通讯员 金皓明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2024年7月30日《浙江日报》3版

  “还好有你们,不然我的损失就大了!”日前,义乌国际商贸城经营户王女士再次通过微信向民警的企业微信政务版发去感谢信息。此前,也正是因为一条微信求助,让她保住了银行卡里的50万元货款。

  今年以来,义乌公安在企业微信政务版的基础上,在14家属地派出所全面升级基层数字化警务模式,打造警民零距离的互动式“家庭警察”品牌,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全量添加辖区群众微信,目前已添加了222万居民微信,把“派出所”建在了百姓手机上。

  “你好,现在有一个案件需要你配合公安调查。”前不久,王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警察,称王女士涉嫌诈骗,准备冻结银行卡,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卡里的50万元是我刚收到的货款,难道这笔钱的来路有问题?”将信将疑的王女士挂断电话后,赶紧通过微信向“家庭警察”发去了求助语音。接到线上求助后,义乌市公安局商城派出所民警骆剑俊立即带队,前往王女士店铺了解情况。

  与王女士交谈后,民警明确告知这是冒充“公检法”诈骗。“我是真的被吓住了,如果不是民警及时出现,恐怕我卡里这笔钱就保不住了。”王女士说。

  事情再小,也能第一时间找到“家庭警察”。前不久,赤岸镇三角毛店村村民杨义家里闯入一只疑似老鹰的大鸟,他通过赤岸派出所企业微信找到“家庭警察”。很快,义乌森林警察大队的专业人士来到家里做专业辨认,确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并将其放归自然。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