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大学城“6·29女尸案”宣布告破,广东番禺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两个年轻人素不相识,女孩却被唐某残忍地勒颈致死。而唐某犯罪动机竟然是自家网店被退货,并被给了差评,心生不忿杀人。真相大白后,“差评到底有多伤”成为热议话题,甚至有市民称今后网购不敢给差评了。(7月7日《新快报》)
在消费社会,网购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差评”也好,投诉也罢,在本质上都是消费者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在“符号经济学”的裹挟下,一些商家利用辱骂、恐吓甚至暴力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人身和精神伤害,理应得到规训和惩罚。
市场经济既是一种法治经济,也是一种信任经济。消费者在网络上选购商品,是出于对商家所提供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信任。面对消费者换购的利益诉求,商家不仅讳疾忌医;还对消费者进行五花八门的骚扰甚至打击报复。“差评到底有多伤”的傲慢与嚣张,严重干扰了消费者正常的生活秩序。
设置消费者评价体系的初衷,在于将消费者的满意度纳入到信用考核,给商家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戴上“紧箍咒”。不同的信誉等级,意味着消费者对商家不同的信任状况,往往会对消费者的购物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商家如此在意“差评”,不是因为对消费者心存敬意和感情,而是因为和利益直接挂钩。
面对消费者的利益表达,有些商家非但没有“亡羊补牢”、“污点修复”,反而采取五花八门的手段来进行消极对抗。不论是通过删帖公司“花钱消灾”,还是辱骂、恐吓倒逼消费者让步就范,抑或对消费者进行人身伤害,一心钻进“钱眼”的商家,为了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不惜剑走偏锋,游走在人性、道德和法律的边缘地带。
商家的“任性而为”,不可避免会对消费者维权带来挤压。如果商家的违规行为没有受到惩处,就会形成一种不良示范:为了保护自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格局下,消费者宁可忍气吞声,也不愿意惹祸上身。“再也不敢给差评”的背后,是消费者无奈而艰辛的权利弃用,是消费者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损伤。
“差评到底有多伤”不仅背离了法律,也损伤了消费者与商家的信任链。商家强势、消费者弱势的权责失衡和角色反差,说到底是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在社会治理中,最大的痛心不是那些暂时还“无”的制度,而是那些已“有”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只有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违规成本,“删差评”才会走出野蛮生长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