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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发布时间: 2015-07-21 09:37:38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朱葵阳

  中国义乌网7月2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朱葵阳)7月13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安徽人李金山为业主安装玻璃,从高处跌落摔伤案,在义乌法院佛堂法庭开庭审理,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两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7.5万元。至此,半年多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1743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件,其中刑事477件,民事651件(非诉461件),行政1件,为来访者免费代写各类文书19份。共有1356名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及经济困难的受援人获得了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共1546万余元。

  搭建平台完善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依托全市15个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了法律援助窗口,推进法律援助站点建设。

  如加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建设。每个工作日安排律师值班,为来看守所办事的在押人员亲属及社会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准备在困难群众比较集中的行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拟条件成熟时在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同时,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逐步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和较低收入群体。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与信访部门的衔接,使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援助工作,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整合资源,遴选出经验丰富、细致耐心的执业律师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将因交通、医疗事故、安全生产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中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请求赔偿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根据省厅出台的《浙江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将司法鉴定纳入援助范围。

  规范服务便民惠民

  今年重新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在全部170余名申请人中择优调配爱岗敬业、素质全面、业务精良的147名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事“12348”热线值班接线工作,做到服务热情周到、解答及时准确,充分发挥咨询平台免费服务群众的作用。

  同时,实行窗口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一站式”、“零距离”服务,全力将援助窗口打造成为服务民生的便利平台。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在案件审批上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实行倾斜政策,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认真落实听庭、回访等制度,上半年共听庭20件,回访当事人25人。

  此外,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在身边”活动,通过法律援助进重点工程、社区、养老院、学校,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结合市社区文明创建竞赛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深入贫困户家中,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结合妇女节、劳动节、儿童节等特殊节日和时段,集中开展了专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上半年共为重点工程提供法律咨询12人次,有效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政策难题;共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2次进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130余人次;共有1275名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获得了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4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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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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