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警方围绕全市“五水共治”中心工作,始终把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作为重点,积极发挥“河道警长”作用,为治水工作保驾护航。“河道警长”配置一年多来,在涉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年以来截至8月底,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共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3人,移送起诉26人。另外,还查处涉污行政案件3起,对7名违法者均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五水共治”是省委省政府倒逼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护航“五水共治”是公安机关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也是履行职责、保护民生的应尽责任。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对应每条水系、每个河段“河长”配置“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将河道河段全覆盖。“河道警长”严守“污染红线”,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所负责的河流,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有力服务了全市治水大局。公安机关注重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到现场办公,切实掌握包干河道的治水情况,定期会商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河道警长”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各警种部门和广大民警把自己摆进去,立足各自职能,推动护航“五水共治”工作常态化。
然而,“五水共治”任重道远,当前环境形势依然复杂,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手段多变、隐蔽,已治理好的黑臭河甚至有所反弹,护航“五水共治”须常抓不懈。“河道警长”就像“社区民警”,是美丽义乌建设的护航员,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完善“河道警长”制,赋予其新的内涵。两路(公路、铁路)两侧“四边三化”(即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市推进“两富”“两美”现代化义乌建设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借鉴“河道警长”制做法将推出“路段警长”制,分片包段设立“道路警长”,参谋服务“路长”,配合开展打击涉路违法犯罪、排查化解涉路矛盾纠纷、加强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治理等工作,依法保障专项整治顺利推进。
“河道警长”是平安义乌建设的生力军。立足公安职能,护航“五水共治”,必须突出打击主业,这是检验“河道警长”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的关键。一方面,用足用好新《环保法》、“两高”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切实形成法律震慑。另一方面,密切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涉及环境治理领域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严处阻碍执法进行的违法行为,努力维护治水秩序。再一方面,想方设法把基础工作搞扎实,全面排摸辖区河道情况,摸清暗流管线,梳理掌握污染点及其污染源,建档立册,做到心中有数。
“河道警长”是法治公安建设的“领头雁”。不论是化解涉水矛盾纠纷,强化社会面稳控,还是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做到依法处置。按照“如实立案、依法立案、规范立案”的要求,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如实立案,不因案件事实未查清而暂不立案,不因受外部因素插手干涉而降格处理不予立案。进一步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乐见群众用法、支持群众用法,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水违法犯罪线索,参与河道治安巡逻,努力打好治水人民战争。
经过一年多实践,我市“河道警长”的职责任务不断丰富完善,归纳起来就是“六大员”:党委政府与“河长”的参谋员;排查掌握涉水违法犯罪线索和不安定因素的信息员;协助调处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的战斗员;开展辖区河道、重点涉水工程项目治安巡查的巡逻员;法规政策宣教和发动群众参与共治的宣传员。即使不是“河道警长”,作为一名“河道警员”也定尽职尽责,为“五水共治”护航。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道警长”制,积极护航治水,并赋予其新的内涵,争取把“河道警长”做成公安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金名片”,努力在服务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有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