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某餐馆一名洗碗女工因被老板辞退而怀恨在心,便点燃餐馆桌椅泄私愤,因涉嫌纵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10月9日凌晨5点多,江东街道桥东街某餐馆旁边堆放着的6张餐桌和30多条木椅、塑料凳子突然起火。附近一名保安见状,立即用灭火器将火扑灭。该餐馆老板是河南人何某。他觉得桌椅突然起火有些蹊跷,可是门口又没有监控,一时无法查明。为了防止再次起火,何某当日就请人在餐馆门口装上了监控。
10月12日凌晨5点多,该餐馆门外简易棚的帘布又突然烧了起来,棚顶被烧出一个大窟窿。大火还是被附近保安扑灭,损失并不大。幸运的是,厨房里一桶柴油未被引燃。
何老板马上倒查监控,发现当天早晨是被辞退女工点燃而起火的。何老板随后找到了这名女工,将她送到公安机关。
据办案民警审查,这名洗碗女工姓罗,48岁,江西弋阳人,她与丈夫在义乌务工已有七八年。罗某在何老板的餐馆里当洗碗工期间,月薪2600元,10月7日被何老板辞退。罗某称,何老板曾答应帮她再找一份工作,但一直没有回音,心中愤懑,就产生报复念头,接连到何老板的餐馆门外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