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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不好惹”是执法不作为的借口

发布时间: 2015-10-16 16:52:1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向一阳

  10月1日起,《广州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公园歌舞噪音超过限值,将会面临最高1000元的处罚。然而,记者连日巡访多个公园发现,公园内噪音超标的情况仍然存在,但公园工作人员最多就只是劝导了事,并没有真正开罚,有一线工作人员向记者低声嘀咕:“大妈不好惹”。(10月15日《广州日报》)

  一句“大妈不好惹”道出了几多无奈,几多尴尬,但仔细品读,似乎更蕴含着“推诿”如果只是停留于表皮的话,似乎折射出监管者左右为难的境界,照章办事吧,又怕大妈无理取闹,胡搅蛮缠,变相执行吧,又意味着执法不严,还得背上被埋怨、被误会的“骂名”,这边大妈说的是“狗腿”,那边市民又说你耍滑头,如此两难处境确实令人头疼!但若是往深度去想的话,则折射出监管不作为、懒作为的社会乱象。笔者认为:条列一出,就意味落地生根,无论执行者还是被执行者都要无条件遵循,有关部门也莫再拿“大妈不好惹”来搪塞了事。

  本来,大妈跳广场舞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大好事,既丰富了大妈的业余生活,锻炼了身体,愉悦了心情,又为城市文明注入了一道七彩活力。按理说,只要大妈素质修养好一些,就必定会为市民学会换位思考,做到不扰民,不骄纵无理,也能够知法守法,自觉遵守一切社会公德,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年轻人树立榜样,但问题的关键是:这样一个老年人群体,人一多,自然也就会有个别无德无修养的人出来“使坏”。为此,要保证条例的畅通无阻,首先就要确保大妈整治素质的提高,要通过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等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多在老年人中开展评比表彰的活动,发挥先进、优秀的示范作用。

  当然,要实现对大妈整体素质的提高也并不见容易的事,也不单单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的工作,一方面要有文明办的牵头协调,另一方面要有教育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给予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律、法规等智力帮助,公园管理方作为执法者更要肩负起监管的主要职能,做到文明执法,严厉执法,决不能变相“打折”,又不能粗暴野蛮。要么积极协助社区进行说服教育让大妈心服口服;要么创新执法手段,在大妈中发展自己的“内线”,以挖出“老鼠屎”,采取重点人物重点监管,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办法;要么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大追责力度,让各个执行者“各显神通”,唯有多管齐下才能将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概而言之,要确保大妈不再扰民,确保执法不尴尬,只有内外发力,确保老年人的思想素质有进一步的提升,在监管上力求做到管细管实,常抓常管,形成监管的新常态,营造出时时管,专人管,管专人的监管氛围,多创新方法、举措,多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真正把各种不文明行为关进条列的笼子,谱写出文明和谐、稳定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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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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