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30日讯(义乌商报左翠玉)10月28日,是我市严查电动自行车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第一天,市交警大队各路面中队一共查处了360余起违法行为。此次整治行动被称为“史上最严”电动车整治,从10月27日至11月26日,为期一个月,重点针对电动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违法载货、酒后驾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同时,对行人闯红灯、路口加塞、变道、违停、开车打电话、刷微信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也将进行处罚。
两小时内开出39张罚单
稠州路、江滨路等是城区的主干道,通行的机动车多,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也不少。在各个路口,电动自行车和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比比皆是。
当天早上8点多,市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在稠州北路和化工路设点检查。交警刚到卡点,骑着电动车的小刘就被拦了下来,他的车上载着两位老乡,属于违法载人,被处以20元罚款。现场,小刘一脸诧异,因为他之前根本就不知道电动车不能载人。
两个小时内,除一部分看见民警执勤提前躲掉的,共有39辆电动自行车被拦下,其中闯红灯占了七成,剩余的基本都是违法载人。记者在现场看到,几乎每次红灯亮起后,都有电动车闯过。
“很多电动车车主都是这种心态,一看路口没车,就赶紧骑过去。”民警说,其实这个时候是最危险的,一旦发生碰撞就会非常麻烦,“与闯红灯相比,违法载人的车主在被处理时多少有一些情绪,因为很多人不知道电动车载人是违法的。”
除稠州路与化工路路口外,当天在城区主干道、乡镇街道等主要路口也都有交警在查电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当天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0余起,其中闯红灯、骑车带人的占多数。
人伤、死亡事故中,非机动车占比超过五成
10月18日下午,310省道东义路江东街道东新屋村路段发生一起惨剧,一辆半挂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刮擦,电动车上一名16个月的男孩被当场碾压。
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介绍说,骑车男子姓代,安徽人,今年23岁,租住在江东街道徐村附近。当天下午3点45分左右,他带着妻子和儿子骑电动车从东阳回义乌,儿子坐在父母中间。经过东新屋村路段红绿灯时,电动车一直在半挂车前方行驶,过了红绿灯后,电动车准备驶进最中间的机动车道上,而跟在后方的半挂车也是如此。刚过路口,两车不小心发生了刮擦,电动车连车带人当场倒地。
办案交警说,电动车倒地后,坐在后面的代某妻子和儿子摔到了车子底下,儿子当场死亡,妻子左手也被车轮碾压,面临截肢,代某及时跳车逃生幸无大碍。
据介绍,事发路段事故较多,主要原因是车流量大,车辆类型构成复杂。交警特别提醒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千万不要驶入机动车道,车流中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车祸。
我市每年发生的人伤、死亡事故中,非机动车占一半以上,这其中电动车更是占了大部分。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前期筹备已久,规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交警将通过流动巡查、定点检查等方式,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违反规定载货、酒驾、非法改装等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纠正为主,对擅自加装动力的人力三轮车,在处罚的同时要求拆除动力装置和遮阳篷。
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不按照信号灯通行,处20元罚款;驾驶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处20元罚款;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处10元罚款。其中,在机动车道行驶此项违法行为主要以江滨路为严查路段。本次集中整治结束后,交警部门还将开展常态化管理,不定期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