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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殴打记者事件,警察的角色该如何定位?

发布时间: 2015-11-02 14:59:08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秦川

  10月30日,郑州冉屯路九龙国际在建楼盘着火,两名工人在火中丧生。死者家属讨要说法反被殴打。接到业主投诉,河南都市频道记者刘剑和杜琛飞以及民生频道的记者程帆立刻前往事发现场,但是,记者的正常采访也同样遭遇暴力阻挠,九龙国际小区的数十位保安围攻推搡殴打记者,并试图抢夺记者的摄像机和采访话筒。警察到现场后并没有控制打人者,反而把采访的记者直接带到派出所盘问。

  在建楼盘着火,工人丧生,这是一次无可回避的公共事件;死者家属讨要说法,业主到现场维权,更是符合事态的演绎逻辑。记者前去采访,是力图探寻真相,还原事实,维护社会正义;也是尽职履职,行使采访权,却遭殴打,还被本应公正执法的警察不公正对待,令人心寒。

  踹肚子、打头部、抢摄像机,对付一个女记者,如此下狠手,这些保安是否还把法律放在眼里?对记者采访权、监督权是否还有起码的敬畏?法治时代,不能打记者,不能打业主,也不能打死者家属,任何违法行为都是触碰高压线,须受到法律严惩。

  应该说,由于该事件的前因后果尚待起底,一些疑问还没有答案。比如这些保安为何如此嚣张跋扈,是否受人指使?如此害怕记者采访,是否因为楼盘起火事件有见不得人的秘密?比如这些起火事件,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再比如,业主们质疑楼盘的保温材料不合格,并要求开发商给出解释。开发商是不是应给个说法?

  如果说保安沦为开发商的"打手",尚不至于让人太错愕,毕竟有些无良商人“豢养”一批保安,看家护院,就是把保安当成家丁。此事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当事一些民警的做法。据报道,记者遭到围攻后,业主们立刻报了警。但令几位记者没想到的是,民警到达现场后,先是指着记者说:“你们是不是假记者,亮明身份,否则全部带走!”然后又指挥协警控制记者,其中一位民警嚣张地说:“把他的机器抢过来!”得到示意后,保安们开始肆无忌惮的抢夺摄像机,最终夺走并砸毁了摄像机。记者随后也被民警关进候审室。这类警察简直就是人民警察的败类,成功地把一起民事纠纷演绎成举国关注的法制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也在拷问着依法治国在基层真正落实的进展程度。

  可以说,没有这类民警的默许甚至撑腰,这些保安不敢如此张狂;如果民警主持正义,依法执法,业主、死者家属和记者就不可能那么狼狈。在这起事件中,民警和保安穿一条裤子,甚至达成了一定的默契,又是为何?这类警察到底是在为人民服务还是只为有钱的开发商服务?

  且不说殴打的是在行使监督权的采访记者,即使殴打公民也是违法犯罪,而警察在殴打事件中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为虎作伥,更是让人觉得错愕和遗憾,这也让中央的依法治国精神碎了一地。《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关于加强新闻采编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这些法规为何在一些人甚至执法者的眼里连手纸都不如?

  再过一周,11月8日,将迎来我国第十六个记者节。发生在河南的这起记者被殴事件,再次唤起我们对记者权利生态的深思。如果记者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记者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和评论权便是虚妄之谈。近年来记者被殴打的事件屡见不鲜且已经越来越多,在公共事件中探寻真相时所受到的阻挠也越来越多。记者被打、被砍,受辱的不只是记者本人,或者其所在的新闻机构,这更是对民意和公共利益的侮辱。由此,相关司法部门是不是应该积极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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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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