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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三周年巡礼

发布时间: 2015-11-12 13:44:5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改革大事记

  (2011-2014)

  2011年3月,国务院批准《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2011年5月,国家16个部委和浙江省政府在义乌召开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动员大会,义乌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11年10月,年设计作业量50万标箱的“义乌港”一期建成投入使用。

  2012年1月4日,义乌市国际贸易服务中心运行,将7个部门的98项涉外服务内容汇集到一个平台,首创了“政务超市”的模式,变多点办公为集中服务,大大缩短了审批周期,提高了行政效能。

  2012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推进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确定义乌改革试点重点内容包括建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及发展进口和转口贸易等18项内容,为加快推进改革试点提供了重要保证。

  2012年3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义乌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2年3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2012年6月2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发文《关于加强服务保障改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自2012年7月1日起,省直部门第一批向我市下放的357项行政审批及管理事项正式施行。

  2012年7月10日,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委托义乌市商务局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义乌成为全省第一个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权”的县级市。

  2012年9月14日,义乌召开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义乌市委关于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决定》,要求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获得批准之前的改革过渡期,全力先行先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深入推进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

  2012年9月19日,义乌举行浙中崛起千亿投资工程———义乌市“三百亿助推国贸改革”系列项目集体开工(奠基)仪式。

   2012年9月27日,义乌市艮兑商品采购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成为义乌第一批获准成立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企业。

  2012年10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杭州举行《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战略举措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

  2012年11月6日,《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专项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

  2012年11月29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强化推进改革试点的法律保障。

  2012年12月,央行批准《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在义乌市开展全国唯一的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

  2013年1月,外交部授予义乌市外侨办“被授权单位资格”,下放了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权限。这是外交部首次授予县级市外办拥有该项审批权限。

  2013年4月18日,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联合发函,同意在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2013年4月27日,义乌市工业设计中心正式开园,将在设计机构与企业之间搭建快捷通道,向全球传播源自义乌的设计智慧。

  2013年5月1日,义乌被列为国际陆港城市。

  2013年5月30日,浙江省工商局与义乌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义乌市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商事登记改革义乌模式正式启动。

  2013年6月17日,义乌森博会成功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简称UFI)认证,成为义乌继袜机展、义博会之后第三个通过UFI认证的展会,也是全国首个通过UFI认证的农林类展会。

  2013年8月23日,《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金融专项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由人民银行会同中编办、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

  201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12个部委联合下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将义乌列为全国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

  2013年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批复下文《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2013年10月25日,“义乌—北仑”集装箱专线首发仪式在铁路义乌西站举行,标志着义乌至宁波铁海联运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2013年11月15日,义乌民航机场首次历史性突破旅客年吞吐量百万大关,标志着义乌机场正式迈入中型机场行列。

  2013年11月26日,由义乌市人民政府和敦煌网联合打造的“义乌全球网货中心”,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正式上线。

  2013年12月31日,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批复同意《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地方税收监管暂行办法》。

  2014年1月8日,浙江省内首个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在义乌开通。通过公示、查询、预警三大功能,实现登记注册、许可审批和后续监管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2014年1月20日,“义新欧”(义乌—中亚五国)国际集装箱专列在铁路义乌西站举行首发仪式。这标志着义乌直达中亚的国际铁路联运物流大通道基本建成。

  2014年1月29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批准设立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10月10日,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由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组成的国家联合验收组正式验收。

  2014年2月,《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工商监管暂行办法》获上级批准。

  2014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义乌成为唯一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县级市。

  2014年4月1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委〔2014〕9号),举全省之力支持义乌开展综合改革试验。

  2014年5月9日,首票通过铁路转关方式进口的货物从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城”,沿着“义新欧”铁路到达义乌。这是义乌首票“中亚—义乌”铁路转关进口业务。

  2014年5月24日,亿赞普大数据跨境电商进出口平台——“海选网”和“全球销”成功上线。

  2014年6月11日,在义乌市参保的外籍人员KHA在市医保处办理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这是义乌自允许外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来申请办理医保报销并成功结算的第一位外籍参保人员。

  2014年6月13日,上海铁路局出台《上海铁路局2014—2020年物流发展规划》,义乌被上海铁路局列为重点打造的10个路网性物流中心之一。

  2014年6月26日,全国首个县(市)级邮政管理机构——义乌邮政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

  2014年6月26日,义乌正式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改革工作方案》,首批涉及37个部门的164个服务类事项率先向社会公开抛出“橄榄枝”。

  2014年7月1日起,义乌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人贸易外汇管理试点,其中“市场采购”、“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贸易方式在全国率先纳入个人贸易外汇管理试点范围。

  2014年7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第54号《关于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确定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

  2014年7月31日,义乌航空口岸对外开放获国务院批复同意,成为浙江省第4个国际机场。10月13日,义乌航空口岸对外开放顺利通过由国家口岸办公室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民航局、军方等组成的国家联合验收组验收。

  2014年8月1日,浦发银行在义乌举行义乌离岸业务创新中心揭牌仪式,这是浦发银行在浙江设立的第一家区域性总部级离岸创新机构。

  2014年8月13日,义乌快递物流园区主体工程全面开工暨中国邮政跨境电子商务(义乌)基地工程奠基仪式举行,标志着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区建设进入全新阶段。

  2014年8月14日,义乌出席了中国铁路总公司首次中欧班列运输协调会,义新欧列入全国6个中欧班列之一。

  2014年9月1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综合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9月22日,义乌市义湘进出口有限公司一批床上用品以新型“区域一体化”通关模式向义乌海关申报成功,标志着义乌辖区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正式启动。

  2014年9月24日,浙江省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三年(2014—2016年)实施计划》。

  2014年9月25日,位于义乌城市西区的国际电子商务城一期主体工程结顶。这是义乌实施“电商换市”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建设“陆港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

  2014年9月28日,义乌首发至中亚的“义新欧”常态化运行专列——81018次从铁路义乌西站出发,直奔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和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2014年10月16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通过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外汇局等国家八部委验收。

  2014年10月17日,义乌疏港高速公路工程开工仪式举行,标志着义乌交通建设史上投资额度最大的重点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2014年11月1日起,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在对外贸易体制创新、构建新型国际贸易制度框架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2014年12月1日,义乌被国家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3个部委列为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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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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