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24日讯 (记者 甄兰 通讯员 盛金兔)近日,当朱某接到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他后悔莫及。因销售假冒侵权千足金耳钉和千足金吊坠,他被处以一万六千元的行政处罚。
朱某是义乌人,1998年就在工人西路上做黄金饰品加工和零售生意。去年10月,朱某注册成立了一家珠宝公司,核准经营范围为:珠宝首饰、钻石、翡翠工艺品、黄金制品等批发零售。
朱某经营了十几年黄金珠宝生意,按理说日子应该很好过。但由于近两年义乌黄金珠宝类行业日益发达,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朱某动起了歪脑筋,他觉得做生意要走点“歪路”才能赚更多。
今年5月15日,朱某经朋友的介绍,在深圳市罗湖黄金饰品市场某黄金饰品门店(另案处理),分别以每对550元、560元、570元、900元等不同价格,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千足金镶嵌耳钉8对,千足金吊坠1个,共计进货款5752.75元。
购进这些假冒侵权的饰品后,朱某也做贼心虚,害怕被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他放在柜上的饰品也遮遮掩掩,还嘱咐店员销售时要十分小心,随机应对,但还是露了马脚。
今年6月12日17时左右,一对来自江西的婆婆和媳妇,来到朱某的珠宝商行,这时媳妇突然看到放在玻璃柜边角上的一对千足金耳钉,耳钉两边镶嵌有国际名牌的商标图案,这令媳妇十分喜欢,当即要求店员拿出那对耳钉来看看。“这对耳钉是国际品牌,零售价是1845元。”店员说道。媳妇看过后,当场决定买下这对耳钉。但眼尖的婆婆接过手查看时,却起了疑心,不同意媳妇买这对耳钉。
原来婆婆昨天上午逛街时,曾在一家大型的黄金饰品商场看过这种耳钉,虽然价格上基本相同,但朱某销售的这种耳钉色泽不鲜亮,商标图案比较粗糙。而其他店里销售的同样的耳钉,却色泽鲜亮,商标图案精细清晰,且成色度差距很大。这一系列的问题引起了婆婆怀疑,媳妇同意了婆婆的意见。
离开这家珠宝商行后,婆婆和媳妇直接找到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举报这家珠宝商行涉嫌销售假冒侵权的黄金饰品。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赶到朱某的珠宝商行,并依法对该店进行了检查,当场查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千足金镶嵌耳钉8对,千足金吊坠1个,共计违法经营额为9792.23元。该店无违法所得。
为锁定证据,6月20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查获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对耳钉,及其他查扣的耳钉及吊坠拍照后,寄送某国际品牌上海总部。经鉴定,总部认定朱某销售的8对千足金耳钉和1个千足金吊坠,所用的国际品牌商标是假冒的,而且是未经授权使用的假冒商标。
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朱某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毀违法的在案侵权商品,并处以一万六千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