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0日讯(通讯员 朱翔 黄志平)近日,义乌市执法局福田大队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诚信一区18幢附近修剪人行道上的景观树。
执法队员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发现18幢附近有两棵黄山栾树的树枝确被修剪,但现场未能发现修剪树枝的当事人。经走访调查得知,该行为系树旁店铺店主所为。
这两棵被修剪的行道树正位于18幢某店面门口,当事人刘某刚租下该店面准备经营纺织品生意,在装修门店时,感觉门口的两棵树树枝对店面有所遮挡,就自作主张让装修师傅砍掉部分树枝。
执法队员当场对当事人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现场拍照取证,联系园林绿化管理局对树木进行估价,并立案查处。
据悉,城市绿化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城市中的任何树木,特别是一些有价值的树木,即便枯死也要报园林部门审批才能砍伐。市民擅自修剪、移植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损失费一倍至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后,执法人员在附近店面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居民如需修剪城市景观树,须事先向义乌市园林部门申请,由园林部门派专业人员修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