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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司法局三管齐下助力群体性讨薪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 2016-02-04 14:55:2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蔡京玲

  中国义乌网2月4日讯(通讯员 蔡京玲)岁末年初是农民工结薪的高峰期,也是劳动争议的易发期,从2015年12月开始,涉及讨薪、工伤、劳动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援助申请呈逐步上升趋势。

  面对群体性讨薪高发的情况,义乌市司法局主动作为,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春节期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行动,三管齐下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重点提升群体性讨薪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15年12月至今,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4起,其中群体性案件23起492人,其中涉及人数50人以上的4起,共有635名农民工获得了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760万余元。

  源头把控,布好“防护网”

  积极搭建服务网络,建成市援助中心—镇(街)工作站—村(居)联络点以及各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级援助网络,结合“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建设,对群体性讨薪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实行“零门槛、零等待”。

  司法局与劳动监察大队及各镇(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及时掌握不安定因素和纠纷诱因,对工作中受理或在矛盾纠纷排查中发现的群体性讨薪纠纷,及时安排援助律师介入,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

  另一方面,努力畅通服务渠道,将法律援助案件的初步审查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衔接,群体性案件发生时可由农村法律顾问第一时间介入处置。

  同时,加大对12348热线、法院、信访、劳动保障部门律师咨询、坐班的保障力度,抽调资深律师值班咨询,做好群体性讨薪事件中政策法规的解释与合法维权的引导工作。

  专项行动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1861人次,其中来电1187人次,来访674人次。

  简化程序,铺好“快车道”

  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实行“一日审批制”,做到案件的申请、受理、审批、指派同步进行。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讨薪案件特事特办,必要时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律师团队进驻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先行受理并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办审批手续。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及时化解矛盾、实现诉求,尽可能降低民工讨薪维权成本。

  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调解前置、效率优先”,引导农民工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对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的劳资纠纷,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推动仲裁、法院优先依法作出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整合人民调解资源,推广“非诉调解模式”,通过与企业协商化解劳资矛盾,尽快达成调解协议。

  如遇调解不成或欠薪逃逸的,第一时间准备相关材料,进行仲裁或诉讼。635件农民工讨薪案件中,通过非诉讼结案的364件,占总数的57%;仲裁或诉讼的271件。

  联动维权,打好“组合拳”

  司法局与劳动监察大队采用有诉必应、有案必联、有联必处、有处必果的“监察援助联合追薪”模式,建立“纠纷隐患信息互通、案件处理互补、欠薪逃匿处置互联”的工作制度,并在市人社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及时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帮助。

  一旦发生欠薪逃匿、拖欠工资情况,立即启动应急联合追薪模式,由事发镇街劳动管理所负责调查,劳动部门和司法局第一时间介入,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接受委托,进行代理仲裁或起诉。同时与法院、仲裁机构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出现群体欠薪案时,法院、仲裁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审结欠薪案件。

  此外,在联合追薪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多方联动,采用“监察取证、法援代诉、仲裁调解、法院执行”的多方位联动模式,强化法律援助和监察、仲裁、法院的衔接、联动,减少诉累,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专项行动以来,通过各方联动协调结案的群体性讨薪案件有12起,涉及农民工人数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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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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