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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我做主”义乌消保委构筑消费维权“三道防线”

发布时间: 2016-03-15 10:18:0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消费,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消费理念、消费方式、消费产品和服务的日新月异,消费,正不断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然而,与消费相伴而来的各种纠纷,却常常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断的手机、毛病连连的汽车、脱线脱胶的鞋服、过期变质的食品、预付消费款后就“关门大吉”的店家、“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霸王条款……种种的种种,有的让消费者经济蒙受损失,有的甚至威胁到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来致力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企业、经营者守法守信经营,认真开展消费纠纷的受理调解工作,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构筑起一道牢固的权益“保护网”。据统计,2015年,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到消费者投诉7634起,同比上升61.43%,通过调解,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5万元。

  在新的时期,消费者对新消费的需求日益迫切,新消费已经成为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将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义乌市消保委、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商品比较试验、强化消费监督、开展消费引导、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等方面工作,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构筑消费维权的“三道防线”,倾听消费者的声音,为消费者创新,让消费者满意,让消费者真正能自由选择自主消费。

  事前:维权观念不断强化 质量意识深入人心

  打造良好的维权社会氛围和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可以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义乌市消保委、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强化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提升企业的质量意识作为重点,为消费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历年的“3·15”期间,义乌市消保委、义乌市市场监管局都会组织消保委全体成员单位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维权服务广场活动,现场受理、组织调解消费投诉和案件举报,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并邀请消保委律师团、消费维权义工、有关部门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统一印制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宣传资料,现场分发。

  今年的“3·15”广场活动,还首度发布了义乌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并组织部分行业协会、个体工商户、消费维权服务站承担社会责任,为消费者进行消费知识公益宣传、提供便民服务活动。同时,现场开展十大类商品“你送我检”现场检测活动,为市民提供纺织品褪色检验、化妆品PH值测试、药品快速检测、中药材现场鉴别、血压计检定、玩具安全小零件测试、一次性塑料杯负重性能测试、荧光性物质检测、果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食品添加剂快速检测服务。

  2015年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义乌举办“贯彻新消

  法,企业在行动”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受到了各级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也扩大了新《消法》实施后的社会影响。

  义乌市消保委每年发行《义乌消费报》,刊载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重大活动、维权案例、消费警示等内容,每月都免费寄送到社区、农村等消费者聚集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使消费维权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仅在2015年,《义乌消费报》就发行10期,共编印2.1万份。

  与此同时,义乌市消保委不定期开展消费体验和商品比较试验等活动,通过消费者代表、媒体的参与,使公众能够直观了解各个消费领域存在的消费陷阱、常见问题和各类商品的质量情况。在每年的春节、“三八”妇女节、儿童节、新学期开学等时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都会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食品、妇女用品、儿童用品、学习用品等产(商)品的“你送我检”活动,免费为市民提供检测服务,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商)品质量的相关知识。

  事中: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 维权网络进一步拓展

  为了方便消费者在遭遇消费纠纷时及时投诉解决,义乌市消保委、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打通维权渠道和拓展维权网络,将维权工作在宽度和深度上不断推进。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在机构改革过程后,将原先工商、

  质监、食药、知识产权等消费投诉热线统一归口并到96150义乌数字城市热线,消费者在拨打投诉热线后,96150下派给市场监管局,由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指令下达给下属各单位,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在近年来消费投诉高发的网购、汽车等领域,义乌成立了江东电子商务消费维权服务站、汽车消费维权服务站,一些简易的纠纷在服务站就能受理解决,为消费者投诉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途径。2015年,义乌成立了首个农家餐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者在用餐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第一时间投诉至服务站,由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截至目前,义乌全市共有消费维权服务站19个,极大地拓展了消费维权的触角,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效率。涵盖各大商场超市、部分行业协会、部分专业市场,义乌还在全省率先落实消费维权对接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拓展了消费维权服务工作新领域。

  此外,义乌市消保委还开展主题维权活动,为遇到相似消费问题的消费者群体主张消费权益。2015年4月,义乌市消保委联合浙江电台城市之声私家车107、义乌十八腔网站开展了一次义乌私家车消费维权月活动,于4月26日在有加利广场举行私家车消费维权月现场活动,邀请了汽车专家和律师组成的10人团队接受消费者咨询、处理消费投诉,现场陈列26辆故障车,200多位消费者到现场观看了整个活动,共分13组投

  诉解答环节,每一个问题都得到了现场处理或是在场专家律师的解答。

  通过一系列维权平台的搭建和拓展,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护,和谐消费、安全消费、健康消费的局面进一步形成。2015年,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到消费者投诉7634起,同比上升61.43%,其中商品质量类投诉有5499起,主要涉及家用电子电器(主要是手机、空调、电视机、洗衣机、电脑)、日用百货(主要是服装、鞋帽)、家用机械(主要是汽车、助力车)、烟酒饮料食品(主要是肉类、果蔬、啤酒饮料类)等,服务类投诉2135起,主要包括居民服务(主要是洗染、美容美发)、宾馆餐饮服务、制作保养服务等。通过调解,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5万元。

  事后:行政指导规范行业发展 多方合力促进规范提升

  在事前、事中加强宣传监管的同时,义乌市消保委、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还加强事后的指导和管理,引导行业通过规范和提升,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避免消费纠纷的重复发生,通过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消费的转型升级。

  针对汽车消费投诉频发的情况,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江市场监管所2015年9月组织辖区内的汽车销售商

  开展行政约谈,通报了前期集中整治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汽车销售服务单位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处理结果,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主动改变经营意识,并在单位内部开展业务性培训,做好日常内部监管。

  对于在日常抽检中发现销售有问题产品商品的厂家商家,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也通过约谈,指出暴露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厂家商家加强整改,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在消费投诉较为集中、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计量、食品药品等领域,监管部门也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夜市水果摊贩“缺斤少两”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江市场监管所在掌握了情况后,对位于稠江街道的贝村夜市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收缴“作弊秤”近20台,有力地打击了“缺斤少两”的不法行为。

  2015年,义乌市消保委、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导报》、《义乌商报》、《义乌电视台》、《浙中新报》等媒体分别开设了“今日义乌”、“市场监管”、“消费现场”、“消费与投诉”等专版专栏,曝光消费维权案例,有针对性发布消费提醒,增强了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也促进了消费秩序的自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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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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