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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节地生态葬”走在全省前列

发布时间: 2016-04-02 10:46:20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刘军 通讯员 丁秋生

  清明节来临之际,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2013年起,“绿色殡葬”渐入人心,我市“节地生态葬”以每年50%的幅度上升,走在全省前列。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已实施“节地生态葬法”51例。

  我市从2011年开始推行生态葬,当年专门出台《实施生态葬管理试行办法》,奖励生态葬,树葬、花葬每例奖励3000元,骨灰撒散每例奖励6000元。2013年底,市委、市政府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不仅扩大生态葬奖励范围,还大幅提高奖励标准,树葬、花葬、草坪葬奖励从3000元提高到1万元,骨灰撒散奖励从6000元提高到1.5万元。市民政局、各镇街同步加大宣传与引导的力度,“节地生态葬法”日益深入人心。

  据了解,2015年全市实施“节地生态葬法”48例,今年到目前为止已实施3例,还有17例待实施。为丈夫选择骨灰撒葬的一位女士说,她丈夫生前一直希望百年之后与青山绿水为伴,因此丈夫生病去世后,她带着丈夫的骨灰参加了去年11月22日在佛堂望月山公墓举行的一场集体生态葬礼,把丈夫的骨灰撒在树丛中,实现了丈夫的遗愿。

  家住稠江街道的吴先生说,现在社会上仍有一些人在大操大办丧事,很不应该。他说,厚葬薄养真不如厚养薄葬。俗话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在丧事上花太多的精力和金钱没有多大意义,让老人活着的时候得到多一点的关心、多一点的物质保障,才是真正的孝顺。孝敬父母大如天,死了孝不如活着孝。

  福田街道居民周先生也说,只要生前为老人尽了孝,逝后选择生态葬,既环保又能节约土地,值得提倡。

  据了解,目前全市每年约有5000名逝者需要安葬,土地资源日趋紧张,深化殡葬改革十分迫切。我市在201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基础上,2014年又本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出台了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提出不再扩(新)建公墓,原则上只审批建设骨灰堂,普遍推行以骨灰格位存放为主的节地葬式,引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倡导树葬等节地生态葬,符合国家建设生态文明、倡导节约型社会的理念,也契合我市正在实施的生态经济战略。传统墓地每穴至少要占地1.2平方米,而树葬既不占用土地资源,还可绿化荒山,倡导全社会“厚养薄葬”新风,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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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毛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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