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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一男子购买的新手机无法充电 如调换还需要加钱

发布时间: 2016-04-27 10:23:4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陈奎钱 方清源

  中国义乌网4月27日讯(通讯员 陈奎钱 方清源)消费者李先生在义乌的某手机店购了一只小米手机,拿回家发现手机充不进电,要求退货时,商家却说要另外支付手机使用损失费380元后方可调换手机,但不能退货。昨天,这一起纠纷在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市场监管所的调解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李先生4月17日在义乌市福田街道荷叶塘的某手机店看中了一款小米手机,觉得款式不错价格合理,就当场付款买下了。可是到了第二天充电时,发现手机竟然无法充电,就立马送回手机店查看。手机店老板表示李先生可以将手机先存放在店内检查问题原因,等问题解决后再联系李先生来取。李先生当时觉得新手机应该没多大问题,应该很快就能解决,所以也就同意了。可没想到这一修就修了一个星期,最终手机还是充不进电,还出现了无法搜索到信号的新问题。

  李先生无奈,只好向手机店要求退货,可手机店不同意,只同意李先生调换新手机,但要李先生付手机使用损失费380元后方可调换。李先生认为这不合理,手机用不了一天就充不进电了,是手机质量有问题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使用损失费。由于双方协商不成,4月25日,李先生只好向福田市场监管所投诉要求退货维权。

  福田市场监管所接到李先生的投诉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与手机店联系、了解,并向双方展开调解。

  调解中了解到,这台手机确实是刚买一天后就出现了无法充电的问题,可以认为是存在着质量问题。同时,工作人员向手机店负责人指出了收取手机使用费方可换新手机的错误行为,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最后,手机店老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意免费重新更换一只新手机,同时还保证所换的手机是正品, 7天内如有质量问题随时可以调换,不再收取使用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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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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