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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8人涉嫌非法出售珍稀野生动物被追刑责 食客也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 2016-06-23 09:35:28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志坚

  前天,在义乌市农林局森林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近日侦破的一起特大刑事案件。“八名当事人均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有三人已刑拘,另五人取保候审中。”据介绍,这八人均是因为涉嫌非法出售珍稀野生动物被抓,他们有的是企业大老板,有的是野生动物经营户,有的是农家乐餐馆业主、厨师。

  去年5月,诸暨森林公安破获一起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4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措施,梳理涉案人员线索50条移送全省14个县(市、区),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其中涉及到义乌。

  接到线索后,义乌森林公安立即展开调查。有市民举报,说义乌苏溪镇有家餐馆经常出售穿山甲、巨蜥等珍稀野生动物,而且多为活体且数量较多。

  义乌森林公安立即联系苏溪派出所展开联合行动,当场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活体和制品。民警调查得知,餐馆负责人胡某系苏溪人,是野生动物经营户,常年向客人出售穿山甲、猫头鹰、巨蜥等野生动物。据胡某交代,其出售的野生动物都是从磐安一个陈姓老板处转过来的。

  义乌森警顺藤摸瓜,从陈姓老板处了解到,义乌共有八名分销商经常到其设在磐安的一个野生动物销售点拿货。一起非法贩卖、出售珍稀野生动物的大案随之浮出水面。

  佛堂人陈某是厨师,在当地一家餐馆工作多年。在餐馆老板的眼里,陈某不仅是烧菜的好手,而且是个有生意门路、脑子活络的“精明人”。老板招待贵客需要鲜活的珍稀野生动物,他总能在约定时间内拿到货。

  据陈某交代,他在磐安陈姓老板处拿到需要的野生动物后,转卖到餐馆还有一笔不薄的提成。“一只两公斤左右的猫头鹰,买来是1600元/公斤左右,卖出去要1800元公斤以上;穿山甲为1800~2600元/公斤;巨蜥每公斤也要400多元,利润不错。”随后,义乌森警又联合地方公安在福田、北苑等街道抓获另六名嫌犯,现场查获野猪、穿山甲、娃娃鱼、猫豹、斑鸠、巨蜥、熊掌等大量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据义乌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宝春介绍,这起案件中出现的巨蜥、穿山甲、黑熊等,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它们不仅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还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物种。

  “只要知情,参与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人,都将受到惩罚,不仅仅是店家,还包括采购人员,厨师及食客。”刘宝春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去触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这条高压线,也不要为了口腹之欲去尝鲜,否则有可能因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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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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