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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8月3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许静生 余启兴)近日,《义乌市货币化安置凭证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该管理办法作为《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重要补充,不仅丰富了房屋征收的安置补偿方式,同时也为加快促进我市城市有机更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具有重要意义。
货币化安置凭证,俗称“房票”,是指政府部门在实施房屋征收等活动的过程中,发放给安置对象,由其在当地市场上自由选购商品房或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票据式凭证。
中国义乌网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与省内外其它地区的类似政策相比,义乌的“房票”在适用范围、用途等方面又有着明显的不同和优势。
目前,“房票”已进入印制、核销阶段,通过进一步宣传、管理、指导,将很快走进老百姓的生活中去。
“房票”优势及注意事项:
1、“房票”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安置凭证和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权益保护安置凭证两种,符合条件,即可享受优惠。
2、用途广泛,安置凭证既可用于购买商品住宅,也可购买新建商铺及办公用房,甚至还可以抵缴新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3、未使用的安置凭证,一年有效期届满后可申请兑现,从而消除了选择“房票”补偿方式的安置对象在规定期限内不使用“房票”造成损失的顾虑。
4、安置凭证面值分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填写式(适用于10万元以下)五种,可根据实际需要,多张组合使用。
5、安置凭证仅限经登记的所有人及其直系亲属使用,使用时需取得所有人一致同意。
6、其他相关事项由城管委、社区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