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10日讯(通讯员 俞宜冰)燃气,和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现已逐渐成为和水、电同等重要的生活必需品,但是,因为燃气的危险性,每年引发的安全事故并不少,因此,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保障安全,国家出台了专门的燃气条例,对燃气的经营、运输、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为的就是尽可能地保障燃气安全“不生气”。不过,总有一些贪图蝇头小利的人,试图触及法律底线,动摇燃气安全。
近期,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廿三里大队又一次取缔了一处“非法煤气”,但是,这一次发现的“非法煤气”却和以前取缔的有所不同。前段时间,执法局廿三里大队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称廿三里街道西京村附近有人在送东阳灌来的煤气!根据相关规定,送气工应在规定区域内灌气和运送燃气钢瓶,不允许跨区域进行灌气或者配送。执法队员高度重视这一举报线索,根据举报内容,联合燃气巡警员到西京村进行巡查,一连几天都未发现可疑现象。
在没有线索的情况下,“守株待兔”这样的笨办法也许是最管用的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2日,执法队员终于在西京村村口“逮”到了一名驾驶着一辆三轮电动车的送气工。看到执法队员,送气工掏出了他的上岗证,上面写着就职于义乌市苏溪义北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廿三里门市部,一切看似正常,不过,仔细的执法队员发现,在车后运送的燃气钢瓶上,封条处赫然写着“东阳XX液化气有限公司”。经过询问,送气工承认,因为东阳的液化气充气价格比义乌市的略低,所以他动起了歪脑筋,从东阳市的液化气有限公司充气,然后运到义乌卖,赚差价钱。执法队员当场将不符合规定的16个燃气钢瓶及送气工的运输工具一辆电动三轮车依法予以暂扣,并交由燃气110处置。
该名送气工违规灌气,知法犯法,不但违反了相关规定,还会造成燃气市场的紊乱,不利于当前燃气销售实名制的推进。俗话说得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把自己推入不利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