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是一门艺术,既要适当放权,又要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松。
人们常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用在科研活动上也十分贴切:搞科研,主要依赖于科学工作者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灵感的不断迸发,但也少不了科研经费的支持。
近年来,我国科研工作成就斐然。载人航天、高速铁路、超级计算机、量子通讯、铁基超导、诱导多功能干细胞……一项项高科技成果,不仅推动了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让我国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地位稳步提升。目前,我国创新指数在全球排名第18位,是全球唯一一个多年来持续上升的国家。这些成就的背后,无不凝结着科研人员的辛勤汗水。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背后,科研经费的使用还不尽合理,需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来加以纠正。
过去一段时间,我国对科研经费重在预算管理和过程管理,即要求科研人员只要预算没有列支的不能支出,某一项目的经费不能用于其他项目,没有在规定时间中用完的经费必须上缴。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死”,特别是报销环节的各种限制,让很多学者都不得不将大把精力花在填表、核对发票上,不仅分散了科研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无形中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也让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出现要么“没钱花”,要么“花不完”的窘境。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专门针对科研经费使用中的一系列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意见》要求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同时,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若干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一系列举措,给了科研单位和人员合理使用经费的自主权,有助于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营造支持、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
当然,扩大科研人员使用经费的自主权,不代表允许资金“跑冒滴漏”。媒体曾经曝光过个别院士、教授陷入科研经费腐败丑闻,大笔资金没有用于科研本身,而是被日常开销、请客吃饭、买房买车等消耗掉了。
对此,《意见》也有规范,强调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预算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实行内部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项目预算、预算调剂、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况。
管理是一门艺术,既要适当放权,又要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意见》的出台,正体现了这种宽严相济的管理智慧:既给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了“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的施展空间,又织了一张牢固的科研资金“保护网”。一松一紧,将保证科研创新的经费能够用在刀刃上。希望广大科研人员能够乘着政策的东风,在科技创新的舞台上大展宏图,为创新引领发展增添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