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大博文学院的高层们现在一定在后悔当初的傲慢。刘伶俐老师罹患癌症,所求不多,无非是希望学校不要开除自己,甚至提出只要保留劳动关系,自己愿意掏钱交医保的卑微的恳求,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你不要在我面前哭,这种事我们见得多了!”人事处长霸气侧漏。
学校方面辩称,他们是在“不知道刘老师患癌症”的情况下做的决定。当法院“开除无效”的裁决得不到执行的时候,他们不知道。当刘妈妈到学校哭诉哀求的时候,他们不知道。当刘老师在街头摆摊筹钱的时候,他们不知道。当刘老师离开人世之前在朋友圈发出生命最后感慨的时候,他们依然不知道。唯有这件事一天天发酵,直至成为网络热点,众声喧哗的时候,他们突然就知道了。
从民政部公布的“山寨组织”拿到多项头衔的院长陈玲,终于按捺不住,急急忙忙挥舞着《和解协议书》,带着50万赔款的承诺登门道歉,并宣称这都是人事处长的错,“已经停职检查”,她自己只不过“签了个字”。仿佛只要这样说,事情就可以就此抹平。
劳动保护法有明确的规定,当职工因患病而在治疗期间,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关系。这是一种基本的人文关怀,也是职工基本的权利。但这样的权利,在兰州交大博文学院这里,连一张纸都不如。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态,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正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才会使得刘伶俐老师在绝望时发出的声声叹息,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感到痛惜,而对于兰州交大博文学院的做法,又让每个人都感到寒冷和害怕。
兰州交大博文学院虽然是所独立学院,由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板投资办学。但其投资的领域属于公共领域,这所学院的性质本身还是属于公共教育机构。一个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公共教育机构,在员工最需要关心的时候,却采取了违法的方式,试图把自己应当承担的公共责任切割开来,这就完全违背了机构的公共性,其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蛮横姿态,更是凸显了资本的任性。
现代社会,应当是一个讲法律讲规则的社会,不管是资本还是权力,都应当在社会规范下运行。社会规范应当保障每一个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每一个社会主体都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这些庞大的机构面前,个人如此弱小,以至于无能为力,所以就越害怕它们不守规则,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受害者,甚至连法院的裁决都可以拒不执行。它们满不在乎,个人却是灭顶之灾。
这就是我们关注刘伶俐事件的真正原因。我们都有可能是刘伶俐,我们又都不希望成为刘伶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