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飞鱼游泳俱乐部游泳班的200余名孩子课后出现高烧不退、眼睛红肿等症状。记者获悉,部分孩子还被确诊感染EB病毒和肺炎。涉事游泳俱乐部表示,将承担学员的治疗费用。哈尔滨市卫生部门表示,目前疾控部门已取水样,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8月25日《京华时报》)
夏日,公共游泳池成为人们消暑乘凉的好地方。自然,泳池水质卫生状况若不达标,那么健康隐患就会随之而来。前不久,记者跟随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多家室外游泳馆水质进行检测,发现所检测的游泳场馆泳池水质均存在余氯偏低、尿素较高等问题。从调查的情况看,采取溢流式循环过滤的游泳池为了省钱,有些游泳池甚至不开或者只在夜间开启循环系统,一些游泳场馆在消毒上也存在“偷工减料”,为了节省成本而选用廉价消毒剂。
确保泳池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在发挥营运方和管理方主体责任的情况下,将一切公共安全的技术手段真正落到实处,比如定期更换水体,按标准投放消毒剂,即时进行水质安全标准的检测,若是各种安全保障措施都未能落到实处,企业的主体责任没有发挥,那么第一道防线就会崩溃,“以节省成本为手段”而获取更高利润,也会成为最大的安全隐患。从近年来发生的各种案例来看,一个共同的规律则是,凡是出现安全事故的泳池,无一例外都在投入上打了折扣,公共卫生的各项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因为公共卫生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只有其严格履行了自身的责任,才能由此筑牢第一道防线。
当然,企业都具有逐利性,需要借助于外力的作用才能让其恪守底线。故而,行政监督倒逼就极其重要,其能效性也决定着企业安全措施落实的好坏。对此,很多地方借助的是技术的力量,比如北京市在100家游泳场馆安装了实时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游泳场馆水质的五项主要卫生指标,并在5分钟到7分半钟更新一组数据。一旦触及预警线,会立刻报警,监督员会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针对天气炎热和人员较多的特殊情况,加大监督的频率和次数,始终保持对游泳场馆高压的监管态势。
在影响游泳池水质的众多因素之中,游泳者同样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既需要其有较强的权利保护能力,又需要其具有较高的公共道德素养。前者需要其在权利受到损害时,敢于采取各种手段来进行自我维护,并在发现水质存在明显的安全问题后,敢于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举报和投诉,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后者需要其恪守公共场所的文明底线,比如不在泳池里撒尿,或者养成泳前淋浴等习惯,共同维护公共游泳池的水质。
“泳池有毒”个案有着普遍性问题,亦说明时下的防控体系还有待加强和完善。当然,对于个案需要治标,更应采取治本措施,以防止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发生。从目前来看,集合各方力量参与而实现体系化防控,应是实现标本兼治的必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