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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将引导“网红”成为互联网发展的积极力量

中国互联网+新媒体创新创业大赛拉开战幕

发布时间: 2016-08-30 21:21:1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蔡斌 记者 祝露娜

  中国义乌网8月30日讯(通讯员 蔡斌 记者 祝露娜) 8月30日,商务部下属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在北京宣布,2016中国互联网+新媒体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启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裁陆建栋说,大赛旨在寻找一条新媒体向成熟商业模式转换的途径,达到进一步落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的。

  据了解,本届大赛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主办,义乌市人社局、浙江万营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大赛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全球征集优秀新媒体创业项目。

  目前,新媒体经济模式众多,主要包括广告、卖会员、微电商模式,面临着变现渠道和行业领域的局限性。另外,商业化运作与个人风格维系之间存在博弈;内容创作的稳定性和规模化成本都让新媒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对挑战。包括“网红”在内的新媒体经济已成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更重要的是,此次大赛旨在塑造能够让大众努力向前、自我提升、散发正能量的“网红”,抵制过于迎合炒作、低俗畸形的负能量“网红”,让“网红”吸纳更多健康养分,成为顺应并推动互联网时代的积极力量。

  下一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还将继续举办“互联网+网游”,“互联网+移动微商”,“互联网+生活便利”,“互联网+中国制造”,“互联网+智慧城市”等不同主题的创新创业大赛活动。

  本次大赛分三个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全国报名阶段。9月30日至10月10日,全国在线投票选拔赛。10月31日,在义乌进行总决赛暨颁奖典礼。参赛者可登录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官网,以及义乌市人社局、万营科技官网、及浙江各高校官网进行报名。

  大赛分为新媒体创业组和新媒体网红组两个组别。

  新媒体创业组包括与互联网+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领域,主要对象是成立1-5年内的高成长型、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相关产业包括: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文化创意、互联网教育、移动互联网、新媒体、AR\VR等。

  新媒体网红组则不限男女、不限年龄。有项目、有思想、有趣、有料,有当新媒体代言人(网红)潜质者均可报名,在互联网平台有一定粉丝者优先。此外,网红应无其他合约约束、能够保证参赛和参加大赛相关活动。

  大赛组委会邀请由创业导师、网红专家、投资人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团,由团队人员依次演示30个项目,创意组团队以视频展示和现场展示方式;分别由评审团和现场及观看直播的大众评审团进行打分,分数高者胜出获得冠军。

  是否具有商业可行性成为本次大赛的重要评判标准。以新媒体创业组评分为例,评判既包含计划书概述、市场及竞争力等要素分析,投资回报率、项目执行可行性、投资潜力等财务分析更是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为的是推动新媒体经济探寻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组委会负责人表示,大赛冠军将成为某知名电商公司全球形象代言人,并为该公司去海外拍摄相关广告片,并在中央电视台等播放。有机会成为某直播平台形象代言人并成为首席主播。

  此外,大赛冠军可入驻万营汇平台享受一期免费项目孵化培训服务,接受投融导师指导,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创业培训;项目孵化成功后,主办方将举行宣传会,为项目对接知名投资机构、投资人。

  近年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角声中,义乌市努力探索新的机遇,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实施创新互联网化发展,成为义乌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在全国新一轮创新创业革命中赢得先机、继续走在前列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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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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