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社保处获悉,9月初,稠江街道下沿塘村共有258名村民陆续收到了一笔特殊的政府补贴,多则达9680元,少则有193.6元。
原来,这笔钱是市政府为参加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村民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据社保处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推进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工作,今年5月底,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以及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社会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对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相关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明确。
根据《实施意见》,可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必须是新社区集聚建设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在该批次分房到户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标准按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确定,每月193.6元,补贴期限为50个月。
据了解,按照这个发放标准,已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一次性发放50个月,共计9680元;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50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余补贴在正常连续缴费情况下按月给予补助。要特别注意的是,享受补贴期间,若遇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终止、转外等情况的,就不再给予补助。
据悉,稠江街道下沿塘村是我市首批参加集聚的村庄之一。在得知有这项社保政策后,村里就积极开展宣传,让符合条件的村民填写《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居民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经由村、街道、市社区建设办盖章后,再到社保处申请。为切实落实好这项社保补贴政策,市社保处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与财政局、社区建设办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按照已提交《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居民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的村民实际情况,根据政策积极落实,确保社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