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19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胡木水)在9月上旬的“拔钉清障”活动中,苏溪镇依法拔掉了一座某农庄的“城池”,为我市引进重大投资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苏溪镇殿下村楼某于2007年从原杨梅岗农垦场承包了76亩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开发。2009年,楼某又从本村转包了300亩土地,也用于农业种植开发。2009年8月,市农业、国土、执法等部门和苏溪镇等按照当时政策规定审批给楼某经营的农庄农业临时设施配套用房占地1686.9平方米。
由于楼某经营的农庄一直未交相应的承包款,市人民法院曾判决苏溪镇殿下村村民委员会与楼某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无效,要求楼某拆除农庄农业临时设施配套用房。
武德路、好派路等重点道路建设,以及我市去年引进的省级重大产业项目“朗诗德”、“瑞丰光电”均涉及楼某经营的农庄,农庄内的农业临时配套用房成了有效投资大项目政策处理最大“拦路虎”。为使省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早日落地,苏溪镇党委政府借助“三改一拆”、“有效投资大攻坚”的东风,多次派人上门催告楼某拆除农业临时配套用房。
今年7月12日,苏溪镇根据有关规定向农业、国土等部门提出了撤销楼某经营的农庄农业临时配套设施用房的《申请》,市农林局、国土局均同意苏溪镇政府的申请要求。9月6日,苏溪镇向农庄张贴了《自拆告知书》,口头传达了自拆期限。
为确保重点工程平稳顺利进行,苏溪镇于9月9日组织了国土、执法、公安派出所和交警、消防、卫生、供电、供水等部门的力量,对楼某农庄的建筑物依法予以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