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6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何梅芳 刘军)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及各基层派出所将对全市无户口人员进行集中清理上报登记,逐一核实查证解决,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
集中解决的户口为五大类:出生未申报登记;收养登记;因疑似失踪或疑似死亡被注销户口后重新出现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可向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其他无户口人员。
目前,公安窗口已调查登记了全市出生未申报、收养未申报、户口注销未恢复、迁出未落户等无户口人员462人。公安登记机关将与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定期会商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疑难问题。同时,工作人员提醒我市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监护人可主动到行政中心公安窗口及各基层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咨询电话:8557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