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9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黄玉洁)近几年,国外买方拖欠出口商货款的案例不胜枚举。在出口贸易中,“老赖”分两种,一种是有钱不愿付甚至存心欺诈的主观恶意型“老赖”,另一种是愿意支付货款但无力支付的客观无奈型“老赖”。
今年1- 8月,浙江信保收到的我省企业对国外买方的报损金额同比增长约4个百分点,其中,致损原因为买方拖欠的占比近九成,严重侵害出口企业权益。因此,浙江信保梳理部分因客观原因导致拖欠货款的进口商案例,出口企业可提前留意风险。
一、订单突然大幅增加。当买方规模一般,下达给你的订单量突然增加,而这些订单并不是从其他供应商转移的,需要留意买方是否有足够的下游销售能力。如果买方对下游销售过于乐观,盲目采购的风险最终可能转移给供货企业。
二、同时与多家供应商交易。一个具有实力的买方,一般一个类型产品采购会固定在少数几家供应商身上。如果同一类型产品分散在多家企业采购,这时买方真正关心的可能并不是出口企业的供货能力,而是借此获得更多供应商对其赊销,从而达到占用上游资金为自己融资的目的。一旦买方的资金链发生困难,将传导给上游企业,而且影响面往往较广。
三、下游为单一新兴市场。当买方自豪地告诉你,他占据了某一市场多大的市场份额时别高兴得太早,你需要担心这种市场优势的持续性。如单一市场为高风险的新兴市场时,更需要当作重大负面信息对待。下游市场一有风吹草动,将严重影响买方的经营。
四、高负债经营。当买方要求放账,解释原因是其有较高的负债,希望得到支持。这时需要留意高负债对货款支付的影响。当经营收益无法覆盖融资成本,或者融资机构收紧政策时买方资金状况将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对上游供应商形成拖欠。出口企业需要想办法了解高负债的详细信息,包括实际负债水平,向银行融资还是向其他机构融资,融资到期期限以及融资政策延续性等信息。
五、信用期限不断延长。出于习惯,部分出口企业往往对买方要求不断延长的信用期限缺乏应有的足够警惕。当买方要求的信用期限偏离行业惯例,远远超过其下游销售回款期时,需要提防买方对资金是否有意挪作他用。
六、经营偏离主营业务。若获悉买方正在进行大规模的非主营业务投资时,出口企业需关注其投资是否会影响主营业务,进而影响货款支付。从浙江信保十余年的承保经验来看,很少有买方会通过投资收益来弥补贸易损失,更多的是牺牲贸易去弥补投资损失。浙江信保以往赔付的大额案件中,相当比例的买方都涉及非主业投资,由于投资失败拖累主业,进而丧失偿付能力。
七、从事离岸采购。随着国际贸易发展,越来越多的买方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以减轻因经营失败导致的后果。较为典型的是知名买方通过在第三国(地区)成立采购公司进行离岸采购,因采购公司法人地位的独立性,对其付款责任追究难以溯及至其有实力母公司。
八、高度管制国家的买方进口。国际贸易中,是否能安全收到货款,不仅取决于买方本身的信用和实力,也与买方所处的国家(地区)有关。在一些对贸易和外汇高度管制的国家,不乏一些实力雄厚的买方,具有非常强的对外支付货款的意愿。但受国家政策管制影响,或无足够的外汇可供兑换,或无法顺利对外支付货款,出口企业也需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