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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老吃“霸王餐”,出口商只想说:欠钱为什么不还?

发布时间: 2016-09-21 10:41:32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方静

  据浙江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信保)统计,今年前八月,我省企业对国外买方的报损金额同比增长约四个百分点。其中,致损原因为买方拖欠的占比近九成。拿完货不给钱,甚至避而不见的老赖客户年年有,出口商频频感叹,赊账生意到底该怎么做?

  客户变换身份

  到处拿货吃白食

  今年5月份时,就有经营户在义乌经侦预警平台上反映,称一家名为“明星公司”的外贸公司拖欠货款。这家外贸公司在下单时,通常由一名外商即公司老板自己来下单,金额有点多,账期一个月左右。但对方收货后,一般所留电话停机,公司地址搬迁。前两天才收完货的公司老板立马找不到人。

  经义乌经侦预警平台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所显示的地址“义乌福田二区11幢2单位301室”实则为一名乌干达外商在义乌的住所。据该乌干达外商表示,其从未在义乌开设过公司,更没有以“明星公司”的名义在市场上下单订货。其所租住的该地址租用时间截至今年6月,并非“明星公司”的办公地址,也不认识“明星公司”的相关人员。

  在进一步核实时,预警平台工作人员发现,“明星公司”所填报的收货地址,即义乌杜元村9幢2号为义乌茂恩贸易合伙商行租赁的仓库。今年4月,该商行将该仓库借给“明星公司”作为暂时收货之用。

  义乌茂恩贸易合伙商行于2006年开设,与“明星公司”相关人员除有数面之缘外,并无直接关系。而“明星公司”业主实为西班牙国籍的外商,该人曾以“全球巨星”、“肯尼”、“明星”等多个公司的名义在市场上订货。

  当客户下单时

  有这些情况的需留心

  “明星公司”的情况并不是个例,这类外商在市场上以自己开设或随意编造,甚至冒用他人公司名义在市场上大肆揽货,等收到货后就撤离,大有一种“打一枪换一地”的做法。虽然这种行为令出口商无奈不已,但浙江信保根据以往的报损案件总结,其中也不乏一些显著特征:

  客户订单突然大幅增加。明明是一家规模一般的公司,在某一时间段内,突然订单量激增,且这些订单并不是从其他供应商处转移而来。对于这样的公司,浙江信保建议出口商全面评估其下游走货能力,否则对方盲目采购只能说是来自于其对市场的过于乐观,或者说是恶意骗货。

  同时与多家供应商交易。一般而言,客户多与几位供货商接洽并不值得怀疑,但如果该客户采购的同一类型的产品分散在多家采购商,可能该客户是想趁机增加赊销规模,能拿多少货就拿多少货。一旦该客户资金链断裂,对方就会立即跑路。

  下游为单一新兴市场。如果客户的下游市场为高风险的新兴市场,并且为其唯一的市场时,出口商就应留心了。因为一旦新兴市场一有不稳,该客户将会被马上波及,最终影响其采购、付款能力。

  高负债经营。当客户直言要求赊账,主要是其具有较高的负债,等货销完收回本后再支付货款。对于这类客户的要求,应尽量拒绝。该客户的流动资金不足,如果后期经营利润不如预期,或是放债一方收紧债务,那么客户的资金链将会直接断裂,欠款就成了意料之中的事。

  信用期限不断延长。如果客户不断要求延长其信用期限,等到下游销售回款时再予以支付,这类情况和上述情况一致,最终风险和损失将直接由出口商自己承担。

  经营偏离主营业务或从事离岸采购的。有不少客户在从事贸易的同时热衷投资其他行业,在浙江信保以往赔付的大额案件中,有相当比例的买方都涉及非主业投资,由于投资失败拖累主业,进而丧失偿付能力。

  高度管制国家的买方进口。这类情况较为特殊。在一些对外贸易和外汇高度管制的国家,或许客户有实力且有心付款,但无奈受制于国家政策管制影响,或无足够的外汇可供兑换,导致无法顺利对外支付货款,对国内出口商来说,就形成了拖欠货款的假象。

  货款到期前主动催款

  任何条款文字化

  对于如论应付拖欠货款的客户,没有一种百分百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出口商来说,只能尽量规避。义乌经侦大队提醒广大经营户,在交易过程中,应弄清交易对方的真实身份情况,在追讨货款过程中,应合理合法维权。

  而就出口商自身而言,“所能做的就是尽量规范每一步的操作。比如,交易中涉及的任何一点都应文字化,清楚标明在合同中。在货款即将到期前,应该主动通过电话、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催款,毕竟主动的客户不多。催款时态度强硬些,不要一味妥协。当然交易时应实时掌握客户的住址、办公地址、仓库收货地址、联系方式、房东等信息,一旦客户有新动态,就能马上作出反应。”外贸业务员何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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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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