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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加强城市道路施工中管道安全防护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9-29 10:49:1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朱耀升

  中国义乌网9月29日讯(通讯员 朱耀升)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损坏管道、管网等事故时有发生,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影响城市正常运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是城市正常稳定运行的保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日前,义乌市城管委召集规划局、供电局、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通信服务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长途通信公司、燃气处、园林局、市政处等部门单位,对道路施工时天然气等管道开展安全防护工作进行讨论,并形成统一意见。

  一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各建设、施工单位施工前应与相关管线单位明确施工区域内管位,施工时必须注意保护地下所有管线,对底线管线开挖后,须做好围护和标识;对现场无法明确的线路,要及时与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做好现场踏勘以避免发生意外。施工完毕后,做好回填修复工作。

  二要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工程实施管线安全防护的责任主体为建设、施工及管线产权单位。管线安全防护应遵循三项管理制度(即综合制度、交底制度、巡查制度),建设单位设计阶段要利用规划局管线普查信息系统做好管线综合,管线产权单位应积极提供相关管线资料;工程实施前涉及的管线产权单位应对管位、标高(埋置深度)及设施进行现场交底,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管线应在施工现场用红色漆做现场标示;工程实施中管线产权单位应做好巡查工作。

  三要建立管线管理工作微信群制度。所有管线单位的施工信息在微信联络群中进行发布,从方案论证到初步设计再到最后项目实施全过程各单位要做好沟通工作。

  同时明确,所有管线单位要按要求上报年度开挖计划,完善数据库信息,年初上报计划,6-7月份进行补充完善,以便信息实时更新;年初未上报开挖计划的原则上不进行占道挖掘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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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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