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30日讯(通讯员 王化银)9月29日凌晨,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协警在稠州北路义驾山路段设卡查酒驾。不到1小时内,民警、协警共查获酒后驾车司机8名,其中2名司机系酒驾“累犯”。
宝马男“酒驾”,老账新账一起算
9月28日晚上,义乌人金某在商贸区一朋友家边喝酒边聊天,期间,金某因考虑到自己等会要开车回家,大约喝了2瓶左右啤酒就不喝了。为了解酒,金某在离开前1小时就坐在那里喝茶。当天凌晨1时10分,金某心想自己家就住在义驾山,路途很近,况且这么迟了也不会有交警上路检查。于是,他就驾驶宝马车准备回家。在途经稠州北路义驾山路口时,被正在该处执行夜间查处酒驾任务的民警、协警查获。
经吹气测试,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进一步检查发现,金某还有酒驾记录,是名“累犯”:2010年1月,金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义乌交警查获,并因其逾期未处理被交警部门吊销驾照。想不到,老账未算新账又来。这次,金某的新旧“酒驾”账只能一起算了。
奥迪哥距上次酒驾被查才八个多月
9月28日晚上11时左右,在义乌经营电商生意多年的湖北籍青年男子阮某某应朋友邀请,来到位于宾王路的一家KTV酒吧聚会。期间,阮某某大约喝了3瓶啤酒。至29日凌晨2时05分,阮某某准备开车回义驾山的暂住地。为躲避交警检查,阮某某开始往小区道路开,心想这样比较“稳当”。不想进口处被几辆乱停放的车辆堵住了去路,无奈,阮某某只好驾车调头,往稠州北路行驶。刚开出五六十米路程,就被交警查获。经吹气测试,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阮某某也是一名酒驾“累犯”,而且其2次酒驾被查,其中一次驾照还在实习期内:初次领证时间是2014年7月8日,被查时间是2015年1月19日。与上次酒驾被查仅相隔八个多月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论是之前还是今后,交警部门始终保持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而且打破上路查处时间规律。因此,“中枪”的司机也不在少数。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