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9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龚俊威)昨天(10月8日),义乌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了湖大塘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范围。这是义乌全面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以来,市政府启动的第二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据了解,湖大塘区块东至城南河,南至稠州西路,西至香山路,北至城中西路,征收范围占地18.4万平方米。该区块作为义乌市第一个因旧城区改建启动的征收项目,征收意愿达90%以上,签约率达80%以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按照等价值补偿安置的原则进行补偿,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和房屋征收综合补偿(含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并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同时,根据规定,从2016年10月8日起一年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如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则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