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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学员因怀孕向健身会所退费遭拒

发布时间: 2016-10-29 13:17:1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盛金兔 记者 陈健贤

  近日,稠城市场监管所接到一起投诉,王女士在某瑜伽健身会所签订了半年的瑜伽健身学习协议,并一次性支付了1800元费用,中途因为怀孕准备离开义乌,想拿回剩余费用,但商家拒绝了她的要求。

  中途终止协议能退费吗?记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据悉,王女士与这家健身会所签订了6个月的健身学习协议,共60节瑜伽课,从5月开始,王女士已经上了20多节。9月初,她到医院进行孕期健康检查时,医生建议她不要再参加各类高强度的健身运动,于是她决定回老家待产。王女士将情况告知该健身会所经理,并要求退还剩余学费。经理表示,同意其将会员卡转让给内部学员,不追究其单方面中止协议的违约责任,但绝不能退费。

  无奈之下,王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王女士出示了交费收据和学习协议等相关证据,并要求会所退还剩余的1500元学习费用。健身会所经理经过计算并扣除王女士单方面中止协议的违约金后表示,最多只能退500元。

  “王女士与这家健身会所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中止协议。而王女士单方面提出要求退费并中止协议的诉求,确实存在违约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说,“但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王女士是因为怀孕不能参加瑜伽学习并离开义乌,应该说是特殊原因。作为健身会所,在处理与学员之间的纠纷时应该人性化处理。”

  在执法人员调解下,该健身会所经理表示,在扣除王女士实际学习课时的费用后,同意退还剩余费用。经过核对,王女士已经学习了28课时,按每课时30元计算,实际应扣除840元,经理最终同意退还王女士1000元。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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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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