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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悬赏令 举报拿奖不设上限

发布时间: 2016-11-03 16:45:01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夏斌婷 通讯员 王姝岩

  “你举报,我有奖!”昨天,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悬赏令,邀请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和监督。“市民只要提供执法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线索,并协助执法人员成功查办案件的,我们将视情况给予50~500元奖励。”

  【一个案例】

  举报无证摊点

  他获50元奖励

  近日,义乌市民冯先生收到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送来的50元奖金。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9月26日,冯先生举报有人在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二区28号门口的停车场及市场卖水果。接到反映后,当日9时10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的执法队员迅速赶到现场查处。在市民反映的地点,执法人员发现了一辆车牌号为浙GY5开头的轻型普通货车,而司机吴某正在用货车做运输工具售卖葡萄、猕猴桃。经核实,吴某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执法队员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而举报人冯先生则依据《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信息举报奖励办法》可获奖励50元。“举报违法行为还有奖金拿,看来以后要多多关注、监督了。”冯先生说。

  【一部办法】

  举报执法职责范围内

  违法信息可获奖励

  昨天,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已经有66人次领取了13658元奖金。“我局违法信息举报奖励办法是在8月29日和财政局联合发布试行的,将持续到年底,但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一规定,群众举报积极性仍不高。”

  据了解,综合执法职能包含市容环卫、市政管理、园林绿化、规划管理、建设、水务、渔业、农业、环保、工商、交通、卫生等多方面内容。依据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违法信息举报奖励范围包括在主次干道上擅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占道促销等行为,在严管区域范围内汽车不按规定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泊位内,人行道上长期闲置的“僵尸车”等15类。

  但是,奖励办法也规定,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查证属实才予以奖励。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举报拿奖不设上限,最热心、举报最多的市民还能额外拿奖。对一个年度内举报信息量多、协助执法部门办案多的人员,义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给予1000~2000元/人的奖励。

  对属于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但上述举报奖励内容中未包含的,将视违法情形及举报人的贡献大小,给予50~500元奖励。

  如果市民只提供线索而不协助,将按照2元/起的标准奖励。

  举报途径

  1.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举报热线:83828603。

  2.进入该局官网(zfj.yw.gov.cn),点击首页“举报投诉”。

  3.添加“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微信号,绑定手机号,在“上报&查看”处点“问题上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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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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