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8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方星梁)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义乌市人力社保系统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对失信主体采取限制财政补助,提高保险费率等惩戒措施。这只是义乌市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一项举措。
10月28日,市金融办信用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努力打造以信用为基石的诚信营商环境,全力推进首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此,我市各相关部门纷纷行动,相继出台监管细则,对失信主体开展全方位联动奖励与惩戒,规范信用行为,构筑诚信高地。
“诚信义乌”建设,一直以来是义乌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2015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首批选取了11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义乌成为唯一入选的县级市,这标志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入一个崭新阶段。2015年12月,《义乌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后,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了《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义乌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义乌市社会法人“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等制度,旨在建立“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约束机制。
近年来,我市全面归集企业和个人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各领域信用信息,在信用信息核查平台上集中展示,同时建立信用评分模型,对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和等级评定,从高分到低分列为A、B、C、D、E五个等级,作为各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出台了行业领域内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实施细则。
对信用好的企业,我市开放绿色通道,给予政策优惠。2016年2月,义乌一家电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经核查,该企业纳税情况良好,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税务机关评定为A级纳税人,且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政府部门均不存在不良信息。基于该企业的高信用等级,金融机构向其发放贷款200万元,有效破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助推其更好发展。
对信用差的企业,我市则加强日常监管,限制市场准入,限制公共资源分配。如对信用等级为E级的企业,将不予入驻市内各大市场和园区、不得参与政府招投标、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不得参与评优评先等。市内某建筑工程企业,因拒不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市城管委有关规定,对企业实施了限制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措施,一直到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剔除。2016年5月,某企业在向市科技部门申请科技型企业认定奖励时,核查后发现该企业存在因某种违规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取消了对该企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