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我市召开了《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宣讲会(以下简称《规划》),48个部门和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金融办主任洪新强做了动员讲话,省信用中心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详细解读。
《规划》于6月28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下发,对我省加快建立体系完备、机制健全、运转有序、奖惩有度,构筑与现代治理体系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在我省公共信用信息融合逐步加强,应用实现突破,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奖惩初步落实,地方信用建设有序推进的基础上,面对难得机遇、更高要求、更新挑战而作出的全面解答、有力部署和严谨规划。
《规划》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穿其中,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模式创新、信用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五水共治”与信用建设相结合、跨区域开放的信用体系的构建、让人民共享诚信文明社会的本质,无不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规划》坚持“四大”原则,政府推动、法制轨道、分步实施、深化应用,更是信用建设的核心要领精准提炼。
具体内容上,在结合我省信用建设实际要求的同时,也呈现了新的提法。政务领域,提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信用信息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中;商务领域,指出加强流通领域信用建设,特别是外商失信信息的跨区域共享;社会领域,强调建立“五水共治”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司法领域,探索“互联网+审判”改革。为了保障落实,形成了“五大”运行机制。其中,信息系统建设机制“以地方性银行为突破口,探索建立信贷不良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机制”的表述成为一大亮点,也体现出《规划》的改革决心。
《规划》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内容科学。通观全部内容,应该说以应用为导向的思路,体现得非常突出。这必将进一步从根本上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作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也将严格贯彻《规划》的指导方针、深入细致地落实相关要求。
自去年7月我市获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打基础、建体系、重应用”的创建思路,建立了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义乌网,形成了涵盖30万法人及其他组织、208万自然人共计2100余万条记录的信用数据库,自主开发了信用核查平台和信用报告产品。近期,我市又下发了《义乌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义乌市社会法人“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我市将结合《规划》的具体要求,重点推进信用核查和信用报告产品应用,开展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落实“黑名单”曝光等制度要求,真正让信用服务于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