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10日讯(通讯员 冯青芳)11月9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在对辖区内农资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某农资店销售的一种名为“一扫光辛硫磷”的农药包装标签不规范。
经现场了解,该经营部在购进该农药时,未将该农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等进行仔细核对,便将此批次农药投入市场销售,因而未发现涉嫌违规销售的农药包装上未标识生产日期。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经营部负责人将此农药做下架处理,并告知其涉嫌经营未附标签或标签内容残缺不清农药,要求进一步接受调查询问并按规定接受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将对农资经营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