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8日讯(通讯员 毛静如 王晗青 记者 龚书弘)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燃气市场秩序,保障市民用气安全,义乌执法局福田、北苑等大队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2月7日,义乌市执法局福田大队联合义乌市燃气管理处、燃气管理站等部门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工人北路两侧餐饮店燃气使用情况良好,银海区块查处两家使用违规燃气的餐饮店,执法队员当即责令整改,并当场查扣15公斤燃气瓶6只,50公斤燃气瓶3只。
根据餐饮店经营者提供的线索,执法队员顺藤摸瓜,找到销售违规燃气的燃气经营点。经现场勘查,该销售点位于长春后畈街20号,店内只有一名员工,且未能出示《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批准文件。执法队员暂扣危化品运输车一辆、违规气瓶50公斤20只(满气)、15公斤30只(满气),并将该名员工带至福田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目前,此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12月7日当晚,执法局福田大队领导带队对福田、长春夜市饮食摊点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福田二区79幢前发现两处使用违规燃气(丙烷,俗称工业燃气)的饮食摊点。执法人员现场对违规使用燃气瓶摊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当事人当即表示以后会坚决抵制违规燃气瓶并积极向执法人员上交了15公斤的违规燃气瓶两只。
另一方面,执法局北苑大队联合燃气110对辖区部分餐饮业用气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并向一违规存放燃气瓶的餐馆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当天,执法人员在夏荷路一餐馆检查时,发现该餐馆后门墙边随意放置着十多只高大的50KG气瓶,瓶身紧紧挨着,且其中多为已灌装完成的气瓶,边上并未设置相关消防设施,而一墙之隔的屋内就是明火操作的厨房,如若发生火灾或者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餐馆违规存放的燃气瓶进行证据保全,共计查扣50kg燃气瓶12只,15kg燃气瓶1只。随后,执法队员对该餐馆负责人进行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按需购置燃气,并妥善存储,做好消防防护措施。
出于方便、成本低的因素,现在很多餐饮店使用瓶装液化气,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饭店,往往位于居民楼底层商铺,在市民眼里,他们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总是让人惴惴不安。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违法此条款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卡伊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表示,近期通将过联合执法,对餐馆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使用行为进行整治,也提醒各经营户务必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使用和存放燃气,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