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乔丹与福建乔丹的官司打了将近4年,从福建打到上海,再打到北京,“终审”都判输了,但最终还是赢了。从客观的结果来看,它依然属于迟来的正义。
乔丹出来打这场官司时,乔丹体育品牌至少在中国都市人群中已是家喻户晓。如果不打这场官司,人们根本就不知道国内的乔丹品牌,跟飞人乔丹之间没有半毛关系。而在2013年4月上海市第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国内已有逾百个合法注册、含有乔丹的汉字、拼音、或者类似的商标,而且涉及的23个品种,占了商标注册类别的一半以上。
这么明显侵权的案例,为何到了中国企业眼里就不算侵权?当时的被告、乔丹体育的代理人表述,中文“乔丹”与Michael Jordan之间没有唯一对应关系,中国公民中就有4600多人叫“乔丹”,所以“乔丹”并不专属于Michael Jordan。商家这么诡辩,情有可原。甚至于,当时的一次网络民意调查中,网友半数以上也不认为乔丹体育侵权,这从胳臂打断往里拐的地缘心理来说,也不足怪。但是法庭也这么认定,却不仅让乔丹本人觉得憋屈,也会让众多国际观望者失望许久。
乔丹把这场官司打到去年的7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迈克尔·乔丹要求撤销乔丹体育的争议商标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这就意味着,乔丹体育的注册商标不会被撤销。
可以说,这场官司,中国企业赢了,但是那场审判却丢了分。因为20多天之后,乔丹在美国打的一场姓名侵权官司,仅仅因为芝加哥一家食品连锁超市,未经乔丹本人同意,擅自在一则牛排广告中加入了乔丹的名字,以及数字“23”,乔丹将超市告上了法庭,索赔1000万美元,获赔890万。
当时乔丹在中国打这场官司的时候,很多中国网友说,你乔丹已经是过气的名人,你无非是想到中国企业这边来捞一票。乔丹在赢了美国芝加哥侵权官司之后随即承诺,这笔钱,全部捐给芝加哥当地的慈善机构。
其实当时国内对于法律常识略知一二、对于中国法治公正公平抱有希望的人们,心底里是为这场官司感到郁闷的,也为网友中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感到汗颜。
芝加哥官司赢了之后,乔丹说过这么一段话:“我打这个官司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人的诚信和正直。我也希望此案能向美国社会以及其他国家传达一个信息,那就是我会坚定地为自己的权益而斗争。”
今天这个被终审的官司重新审理,给出这么一个结果,不仅对乔丹、对中国企业有意义,更是对于中国的法治形象有加分意义。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侵权官司、跨国官司,说白了,它关系到的是一个国家的法治形象、司法公正公平的形象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民族品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回避各种各样的涉嫌侵权,这不仅包括技术上的自主自创,同样也包括了名人姓名这样的擦边球。所以这场官司,中国的法治最后还是维护了整个社会想要的公正与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