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义乌“12.27”火灾造成3名儿童身亡 房东已被拘留

发布时间: 2016-12-31 22:36: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沈一凡

涉事房东华某审讯现场

  中国义乌网12月31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沈一凡)今天(12月31日)晚上,中国义乌网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了解到,“12.27”义乌市廿三里何宅火灾涉事房东华某(男,何宅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月27日晚21时许,廿三里街道何宅村179号一幢民房发生火灾,导致2楼一房间内3名小孩身亡。

  经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3名身亡小孩的母亲租客莫某使用取暖器不当造成。除此之外,惨剧的发生,和房东华某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落实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有直接联系,其所经营的出租房远没有达到《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所规定标准,未按要求配备灭火、逃生、急救等消防设备,屋外随意堆放木堆、棉被等易燃物品,严重影响了火灾的及时扑救。

  目前,华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冬季严寒,市民使用各种取暖设备,用电量逐渐加大,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险情。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安全用电。在使用各类电器过程中,若发现冒烟或闻到异味,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电器着火时,不能用水来灭火,以免因水流导电发生触电事故,尽量避免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