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大事,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也是家里最花钱的事。河南一县出台彩礼指导标准引关注。前有,四川达州宣汉一村民为87岁老母办寿宴,被村委会以违反“村规民约”为名,罚缴“违规办宴席认识费”650元。现有,河南濮阳台前县下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
此新闻一出,网友立刻分为两派,一方是为彩礼限价大大点赞,这是没钱光棍的福音,深受丈母娘“狮子大开口”其害的,为之拍手称赞。这样的点赞容易理解,这几年,彩礼行情一路上扬,还冒出了不少新名词,比如张口就要“一动不动”(汽车和房子),或者“万紫千红一片绿”(一万张5元的,一千张100元的,和一大片50元的)等。婚礼变成了买和卖,爱情够不够,彩礼来衡量,与之对应的就是父母经济压力的不能承受之重。“不敢娶”、“娶不起”一度成为新一代青年的真实写照。可是,县政府出台彩礼限价令真能管住天价彩礼吗?标准制定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如何落实,怎样执行这才是根本问题所在。
民俗民风的形成,是大家不约而同地缔约仪式,而其中彩礼是中国几千年以来对婚姻缔结的一种证明和公示程序。正常情况下,送多少彩礼理应根据男方经济情况而定。县政府公文出台一个明确的限价令,文件中甚至有具体规定到摆几桌酒,出几辆车的条款,这是否适合每个家庭?法无禁止即可为,彩礼送多少,酒席摆几桌这是因人而异的家庭私事。这种限价令在农村怎么实行,“惩戒”二字如何执行?且不说彩礼多少因人而异,就算遏制住表面的攀比之风,也堵不住私下的交易。
说到惩戒,上则新闻中村民为老母亲办寿宴被罚款,不仅不合法,也不合理不合情。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村规民约”不具备设定罚款处罚的权限。村委会收取所谓“违规办宴席认识费”,已经涉嫌侵犯私人财产。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政府传达的价值观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以红头文件规定干预民间正常的婚俗是否恰当有待商榷。公权力的手在倡导精神文明建设上,宜疏不宜堵。
中央精神来了,基层如何落实?如果只是寄托一纸红头文件就希望移风易俗,遏制红白喜事的大操大办风气,是否有懒政之嫌?一通文件告示贴下去,抓个典型树起来,以“要求”来代替说服引领,用“惩戒”代替交心,这样简单粗放的行政管理手段是否能真正起到贯彻精神的作用,让老百姓感受到新风气新风尚?
刹住农村天价彩礼的攀比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风成于上,俗成于下。农村党员干部更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不收彩礼,为村民做出榜样。以宣传教育示范等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予以强制,这样才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