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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修手机被弄丢一条信息 维修店赔了1.8万元

发布时间: 2017-02-07 08:41:26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张枝昶

  手机出现问题,拿到手机维修点修理,如果少了一些资料,你会选择维权吗?金华义乌市民陈女士因为微信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便将手机拿到义乌某品牌守候服务部维修。手机修好后,微信功能可以正常使用了,但微信内的一条信息丢了,维修人员也确认无法再找回这条信息。由于这条信息的内容包含广州、厦门、上海、昆明等地50多名客户的联系方式和有关信息资料,陈女士要求维修部赔偿10万元。但维修部只愿意赔偿一部价值2500元的手机。那么,维修人员把手机内信息资料弄丢,需要赔偿吗?

  手机维修,丢了一条信息起纠纷去年6月5日,陈女士在义乌市稠州中路某品牌手机店购买了价值2500元的品牌手机一部。去年12月25日,陈女士和广州的一名客户微信聊天谈生意,但大约3分钟后,微信突然无法使用。为此,陈女士于1月23日上午将问题手机送到该品牌手机售后服务部修理,当时双方约定维修费为50元,自送修之日起两天内修好。1月25日上午,陈女士经过现场调试查验,手机的微信功能和卡机问题都已经修好,不过微信内的一条重要客户信息被维修人员在修理过程中弄丢了。

  维修人员在现场也承认了这一事实。“因为这条信息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是无法用金钱来定价的,我就希望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找回这条信息,如果确实无法找,那就必须赔偿10万元。”陈女士说。对于陈女士诉求,售后服务部的王经理明确表示,为了找回这条信息,他们已经想尽办法,但仍然无法找回这条信息,他们承认存在过错,愿意赔偿陈女士价值2500元的手机一部。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此后双方又多次进行协商,均没有结果。

  维权合法,但10万元的索赔过高日前,陈女士带着诸多疑问来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市场监管部门解疑释惑,助其维权。接到陈女士的申诉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召集双方展开调解。陈女士表示,微信中的信息是无法估计价值的,要求赔偿10万元的诉求并不过高。而王经理坚决不同意赔偿10万元的诉求,但考虑到信息丢失确实给陈女士造成了诸多不便,同意赔偿价值2500元的手机两部,或者折现成5000元。但陈女士坚决不同意,协商进入缰局。

  随后,执法人员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店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因店家的责任,发生消费者信息泄露、丢失,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店家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次纠纷中,店家已经承认丢失的信息已无法找回,但却没有发现因店家丢失信息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因此10万元的索赔诉求有点过高。其次,微信信息被店家弄丢失后,虽然店家及时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但是仍然无法找回丢失的信息,店家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双方经过协商,王经理同意赔偿现金1.8万元,同时王经理作出书面承诺,如果以后发现丢失的信息泄露,导致陈女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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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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