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朋友圈里,时常出现“某某某病危,希望大家显出一份爱心”的字眼,在各种平台上,以各种名义捐赠的活动层出不穷。如今,捐赠和救助似乎已经成为个人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是特别明显的财务生活的一部分。帮助别人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捐赠也被冠以道德的名号,但是同时,由此产生的营销欺骗等让人不禁心寒的事情也屡屡发生。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捐赠者、被捐赠者、捐赠的意义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许多人的内心是常怀感恩和爱心,人们心中的捐赠结果到底如何却往往不得而知。
曾有报道显示:从捐款一端来说,人们捐出的钱比咱们上边说的数额要大得多,但在另一端,受捐助方状况的改善却总是不那么明显。最近8年,在经过通货膨胀的调整后,全球极度贫困人口只减少不到10%。这从宏观上说明一个现象:我们的捐赠有时候是低效的。就像你给一个乞丐放了1块钱的时候,不管他是否在欺骗你,你的行为可能是低效的。再比如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如果只是通过单纯的救助,是很难摆脱极度贫困的状态,但是一些稍微贫困的家庭可能通过救助就能摆脱贫困,但人们往往愿意捐赠最贫困的地方,这也是低效的现象。
低效捐赠的存在不是让我们摈弃捐赠,而是正确看待和应用。首先就是捐赠是一种自由的权利,不应该和道德水平挂钩。特别是捐赠的数量不应该被排序,以数目来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水平,未免太庸俗。人们会捐赠大多基于道德层面的意愿,而因为数目让人诟病会使得善行变异,难以普及和持续。
其次,捐赠应该被透明被公开,捐赠者要适当考察真实性后作出有意义的捐赠行为。有数据显示1999年以来全国红十字系统共筹集了15亿元的款物,对5000多万灾区群众进行了救助,这样算下来,我们发现每一个人接受的救助是30块钱。还有连续7年展开的“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共投入2.5亿多人民币,在元旦、春节期间为94万多户,大概524万人送去了关爱和温暖,我们算了一下,平均每一个人在春节期间接受的救助是47块钱。我们这个捐助不但无效,而且走入了歧途。最有名的慈善家钢铁大王卡耐基说过,你不能够把这些捐款零零碎碎地分给老百姓,分完就没有了,你必须统筹使用。所以由此也呼吁政府对捐赠的监管制度、社会的督查力量。让捐赠提高效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通过捐赠摆脱亟需被捐赠的状态。
(作者来自义乌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