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发布仪式在北京举行,义乌市检察院获得殊荣。
自2016年11月30日开始,经过由下而上层层推荐,网络微信和省级检察院、最高检机关厅级单位投票,评委会定评,最高检党组审定等环节,最终确定了10家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义乌市检察院是浙江省唯一一家名列其中的检察院。
发布仪式现场,左四为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彭中
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彭中说:“接过奖牌时,我虽然脸上笑意盈盈,眼里却满含泪水。这份荣誉里,凝结了我们兄弟姐妹多少汗水呀!”
文化熏陶打造精英群体
2015年至今,义乌市检察院在各项业务竞赛中获奖达31人次。“于别人而言,这或许只是一组数据;但于我而言,这是一张张生动的脸庞,是这些脸庞背后的热情、辛劳与汗水,更是几代义检人凝练的‘激情、理性、守恒’精神。”彭中说。
“时常回味,侦监干警在业务竞赛中包揽金华赛区4个‘十佳’称号时,侦监姑娘们明艳动人的笑容;时常感怀,民行部门的老科长早已到了退出一线的年龄,却比年轻人还拼命,连夺考评全省第一;时常思度,不善言辞的老调研,却腹中锦绣,十载潜心著文,编成的个人著作成为全市主题教育推荐读物;时常想起,两代优秀公诉人带领公诉小将,顶着年底案件量激增的高压,紧锣密鼓备战控辩大赛,最终收获金华赛区5个决赛席位;时常惦念,每一位义检人,在无数个日日夜夜里,完成的难以计量的日常工作。”彭中用这样5个“时常”来总结义乌市检察院这些年工作的点点滴滴。
检察文化一直是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义乌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充满激情、不失理性、持之以恒”的义乌检察精神,不断尝试探索创新,将检察理论研究、法律实务规范、岗位技能训练、人文素质培养等诸多项目相结合,努力打造义乌检察的“香山思辨”特色检察文化。
据介绍,“香山”代表着义乌市检察院的地理坐标,“思辨”则代表着义乌市检察院的文化坐标;“思辨”所追求的不仅仅是“论辩文化”,而是一种更具深远意义、体现司法辨识、辨别价值属性的“判断文化”、一种明辨是非的精神追求。通过“香山思辨”检察文化的熏陶,义乌市检察院强化检察干警专业学养、职业素养、文化涵养、道德修养的齐头并进,实现检察精英由“个体化”向“小群体化”常态渐进。
干在实处推动开拓创新
近十年来,义乌市检察院的办案总量一直高居浙江省检察系统之首,年均办案量始终在5500件左右。在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的状态下,制度机制创新从未停止。
装订案卷的工作,一般都由各办案部门的内勤来完成。从2015年初开始,内勤的身后多了一位公诉出身的主诉检察官,专门负责对档案质量的监督工作。一旦在结案归档环节,发现承办人存在的各种不规范问题,这位检察官便可反向督察承办人并督促纠正办案瑕疵。
质量监督室创设一年半的时间里,共检查案卷7521份,再配合检务督察联动、月度通报、年度考核等多种方式,1年时间整改办案瑕疵468处,之后半年再未发现此类问题。
最近两年,得到义乌市检察院面对面帮扶的非公企业主多达180余人,落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50余件200余人。义乌市检察院用自身特有的细致和深度,展现了司法的厚度、传递了司法的温度。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和规范。如果企业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错失维权的机会。”彭中说,“只有当好‘司法店小二’,才能精确执法大服务。”
“这就是精细管理!”彭中喜欢用“精”来概括,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义乌,不仅企业多,新型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也是层出不穷,义乌市检察院用“精准督导”和“精确服务”赢得了群众的满意。
2013年12月,义乌市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通报,一些不法典当行、寄售行涉嫌实施“传销式”高利贷诈骗,受害者多达400余人。义乌市检察院立即启动侦查、逮捕与公诉衔接机制,派出专人提前介入此案,就取证、固证等系列问题,明确办案方向,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了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