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28日讯(通讯员 王倩)3月27日上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巡查辖区时发现,苏和路与长府路交叉路口有人擅自设摊售卖猪肉。执法队员立即上前调查现场情况。
据了解,这一摊点上出售的猪肉为摊主私自在家宰杀,未经检疫部门关于“瘦肉精”、三聚氰胺、原料药、人用药、禁用兽药等违禁物质的检疫。其次,在宰杀过程中,未落实“杀白禽”制度,无“一证两标”。生猪肉随意放在路边贩卖,不仅灰尘大、不卫生,而且很容易变质、损坏,严重影响食用安全。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保障人民“舌尖安全”,执法队员即暂扣这一猪肉摊点,并要求当事人到执法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队员温馨提醒:路边售卖的猪肉大多没有经过检疫部门的检测,可能存在食用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朋友前往正规农贸市场购买具有“一证两标”的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