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义乌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月”活动

发布时间: 2017-03-30 09:46:1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黄克庭

  中国义乌网3月3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黄克庭)今年3月27日是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市各中小学从3月27日开始至4月底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

  据悉,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月”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安全教育水平和中小学生安全素养,减少安全事故起数和非正常死亡学生人数,更好地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按照市教育局规定,各校要立足本校实际,结合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安全教育月期间,以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突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事故、防范校园欺凌等重点,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各校必须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结合各种教育日、纪念日等,推动安全教育制度化。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时间,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努力实现安全教育“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培训、有教研、有评价”,推动安全教育课程化。各校还要密切家校联系,定期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对于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为确保我市安全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本活动将在5月10日前举行总结工作。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