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何景飞)4月23日凌晨3点多,义乌廿三里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廿三里工业区恒盛纺织门口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现代越野车“钻”进集装箱下面。
接警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现场只有一名苏姓男子,并自称是自己当时没看到前面停车一辆大型货车,一时不注意就撞上去了。王涛仔细查看现场以及现代车内情况,发现车边上有一堆呕吐物,而且车内有一股酒气。然而蹊跷的是,对苏某询问过程中,民警并未闻到一点酒气,经再三询问,苏某仍一口咬定是自己开的车。
民警认为该起事故有异常,遂将苏某带回交警队进行进一步核查。通过卡口监控查询,民警发现事故发生前的驾驶员并非为苏某,在事实证据面前苏某承认了冒名顶替的事实,向民警交代了车子是他表弟丁某驾驶的。
据了解,头天晚上丁某在他店里吃夜宵的时候喝了点酒,当天凌晨丁某独自驾车回家,途径事发地段的时候因为酒劲加上犯困,车子就径直冲到了大货车下面进去,事故发生后丁某下车在路边呕吐一番后当即打电话给表哥苏某到现场,苏某随后报了警并且让丁某离开了现场。
在苏某交代了冒名顶替的事实后,民警随即联系丁某,但一直无法联系到。
4月25日中午,经过民警对丁某家属不断做工作后,迫于压力丁某到廿三里交警中队投案自首。“我当时一看到丁某,就感觉非常面熟,好像是上个月的一起案子的受害者家属。”民警王涛告诉记者。
经查,丁某正是3月12日凌晨的一起事故的受害者家属,在该起事故中,丁某妻子驾驶电动车在廿三里开元北街与商城大道叉口处被一辆酒驾的轿车撞倒,在丁某妻子送到医院后,丁某到医院与轿车驾驶员进行协商,在协商了三个多小时后,由于轿车驾驶员无法接受丁某一方提出的十几万“天价赔偿”,随后肇事司机选择报了警,交警到医院对轿车驾驶员进行了抽血检测后结果为饮酒后驾驶,交警依法对该轿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理并要求其支付了丁某妻子的医疗费与电动车修理费用8000余元。
经过保险公司估算定损,丁某驾驶的现代越野车由于此次事故造成10余万元的损失。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在此,义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这根弦无论何时都不能松,切勿心存侥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