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9日讯(通讯员 梁迷)新买的手机用了没两天就出现质量问题,找商家退货被要求送检,等到检测结果出来却被告知超过7天无法退货。日前,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廿三里所收到了市民陈女士的投诉。
“当初买的时候就说好如果有质量问题,7天内是包退的,我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就来店里要求退货,根本没超过7天,店里却提出要检测手机,用检测时间硬生生地拖过了7天,这明显就是卖家在设置陷阱!”陈女士告诉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原来,今年4月13日,陈女士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某手机店购买了一款价值1700多元的手机,商家承诺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七天内包退换。结果在第三天也就是4月16日,陈女士就发现手机出现了黑屏等故障,立即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看了看陈女士的手机,说可以维修,但是陈女士担心还会有质量问题,没有同意。在陈女士的坚持下,店家同意送去检测,如果真是手机本身的质量问题,会按照规定退钱退货。店家告诉陈女士,只要2天就能出检测结果。陈女士想着3天加上2天也就5天,没有超过7天,同意让店家先去检测。之后,陈女士一直在家等检测结果,结果过了2天也没有等到商家的答复。陈女士多次催问,商家均表示检测结果还没有出来。等到4月23日,商家通知陈女士检测结果出来了,手机确实有质量问题,但是却表示已经超过了7天包退期,不能退货,只能维修。
“我以为我已经提出了退货要求,现在检测结果出来也证明是手机有质量问题,那商家肯定会给我退货了,哪知道他们现在却说已经过了7天,不能退了,这明显就是欺诈!”陈女士感到非常气愤。
“送去检测顾客也是同意的,我们也说过这个检测是要送到品牌商的售后中心那边去的,我们只是个销售商没有能力做这个检测。检测时间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告诉这位顾客的,实际需要多久我们真的控制不了。公司规定超过7天就不能退货,我们也是按照规定行事。”商家表示,自己也是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事的。
陈女士觉得商家就是故意拖延致使时间超期,要求商家按照承诺给予免费退货,但是商家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多日,都没有结果,陈女士只好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商家的解释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误解”,是故意设置障碍妨碍消费者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告诉商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是7天内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并提出退货申请,那么就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7天包退期,检测时间不应算在7天包退换时间之内。如果商家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还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经过工作人员的教育,商家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立即退钱退货,以后也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