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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监管整治“校园贷”,不从源头治理不行

发布时间: 2017-06-19 10:54:42 来源: 光明网 作者: 光明网评论员

  

   “裸贷”乱象有望被终结了。近日,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社部于5月2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引发舆论关注。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对于存量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

 

  给校园贷套上紧箍咒,成了这两年校园贷监管的基本态势。早在2016年4月15日,教育部、银监会就曾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2016年9月29日,教育部再度发文《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2016年10月起开展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银监会明确将校园网贷作为整治重点,并与教育部等部门建立了校园网贷联合工作机制。而此次直接暂停网贷平台的校园贷业务,则不啻为“重拳中的重拳”。

 

  让网贷平台的校园贷退出校园,无疑是有的放矢:近年来,很多所谓的校园贷已成“校园害”的代名词,特别是各类校园贷乱象引发的恶性事件频出——高利贷陷阱造成学生不堪重负自杀、“裸贷”群主强迫女大学生卖身还债等新闻频密曝光,将其危害不断凸显。更何况,校园贷还暗藏金融风险。尽管历经了不短的校园贷专项整治后,多家校园网贷平台转型,退出校园分期市场,可“培训贷”“求职贷”等变种又潜滋暗长。

 

  在此背景下,止于防止校园贷风险继续蔓延扩散,显然仍不够,还必须对其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源头治理。而让网贷平台out,正是釜底抽薪的关键一步。

 

  对校园贷一律摁下“暂停键”,并非因噎废食,也非对互联网金融无端形格势禁,而是基于对无法回避的现实情形的考量。“裸条放款”、高利贷等校园贷乱象,固然跟大学生过度消费和防范意识的匮乏不无关系,可门槛畸低、审核虚设的校园贷,未必只是畸形需求的“藤”上结出的果,它本来也是诱因。校园内信贷市场培育不完善,不是其问题丛生的遮羞布。

 

  说起来,“网贷机构无原罪”似乎也占据了“互联网+”的道德正确,可现实中,网贷机构拱卫的校园贷市场混乱,是大“面”上的乱象,而非偶然现象。那些网贷平台在准入门槛、申请流程、授信额度上,几乎都在淡化风控,有的网贷机构采取的风控措施仅限于“裸照威胁”及非法追讨手段。所以当下网贷机构的校园贷,不止是野蛮生长的粗放,更是普遍性地游走在灰色乃至黑色地带。

 

  如今,网贷机构的校园贷被视作“偏门”,商业银行布局校园贷市场则被视作“开正门”,这无关业态歧视,只是就现实论现实。毕竟,目前网贷平台很多都是只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不对资金安全进行担保的“信息中介”,而非银行那样的“信用中介”,它尚未像银行一般持牌经营。换言之,跟商业银行比,网贷机构在自身信用和风控体系方面太薄弱,更别提谨慎建立大学生资信和承债评级模型。无论是其审慎的事先筛选审查机制的匮乏,还是借贷利率等,都跟大学校园需要的信贷市场有“膈应”。

 

  合理的校园借贷,必须要虑及大学生的还款能力,还要有相对完备的信用评估机制,以规避“坏账”风险。这也决定了,对大学生消费信贷市场的全面放开,理应规范先行,而不是等出现一大堆问题后再补救。当下网贷业整改正在继续,有多少能验收合格,有待观察。将其拦在校园贷市场的“正门”外面,合乎情理。

 

  而在网贷平台的校园贷退出后,监管显然还可从这几方面着力:首先,参照那些平台对大学生的信用评估能力和资信水平等,尽快规范合理准入门槛,划定准入负面清单,让各类合规主体进入和充分竞争,以弥补网贷机构推出后的“供给侧”空缺;其次,对可能趁势而入的民间线下高利贷,保持高压和严防姿态。

 

  重拳治理下,期待“裸贷”乱象和“培训贷”陷阱尽早彻底消失。

 

  (原题为《遏制校园贷风险,不源头治理不行》)

编辑: 闫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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