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3日讯(通讯员 王俏俏 商报记者 王婷)从市财税局获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义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7月1日起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据介绍,从7月起,义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用个人账户余额4000元以上部分,购买参保人员本人及家庭型个人账户授权绑定的近亲属的商业健康保险。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健康保险需求,在公布范围内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中进行选择购买,2017年度目录共有39个产品,每个产品明确了保险公司、险种期限、保障疾病范围以及投保年龄要求。参保人员购买时与商业保险公司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实行联网结算,未经联网结算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