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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7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王君 王锦豪)暑期来临,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无疑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出行、游泳、玩耍……一不注意,可能处处存在隐患。近日,义乌一名小男孩就踩着自己的“风火轮”上路,险些与路口窜出的小轿车来了个亲密接触,所幸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7月4日下午,在义亭镇畈田朱工作片边的道路上,一个小男孩在自家门口玩耍着平衡车,虽然有家长站在旁边监护,但不时有车辆经过,十分危险。
16点54分,小男孩正好踩着平衡车在路中间,看见不远处有汽车开来,一紧张竟无法正常操作,直接导致平衡车滚到路上。这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刚好途经该地段,与滚动的平衡车发生碰撞,造成平衡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幸运的是,小男孩早已跳下平衡车跑到路边,从而避免被车撞的惨剧发生。
记者上网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并不属于机动车范畴,而在“非机动车”定义中,电动滑板车也没有被提及。而如果把电动滑板车作为滑行工具,它更是不能够上路,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此外,本网曾报道过一起因“平衡车失衡”导致的安全事故。一些不具备整车生产能力的企业生产的“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部分小厂商还在普通电动车上加盖了“轿车”外壳,“车辆”在安全性能、动力性能、设计时速等方面打“擦边球”,市场监管部门更是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
在此,义乌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不要因为觉得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很酷,于是就跟风购买,一定要考虑自身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尽量不要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行驶。发生事故后,电动滑板车即使没有过错,但因违法上路,也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