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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交警将对8类交通违法行为顶格处罚

发布时间: 2017-07-19 09:48:0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楼玲

  中国义乌网7月19日讯(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楼玲)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始于今年3月1日的全省“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交通大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根据统一部署,市交警大队将全面实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八项措施,并将其作为常态严管机制固定下来,避免“运动式”,防止“一阵风”。

  据悉,对以下八类重点违法行为,市交警部门将一律顶格处罚:1.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2.依法从严查处拼装、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为。3.依法从严查处驾驶机动车严重超速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含杭州机场快速路)行驶时速180公里以上、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50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其中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50%以上的,一律依法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4.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行为。机动车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受处理的,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经查获,一律依法扣留机动车。5.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6.依法从严查处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依法从严管理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工程运输车有交通违法记录逾期未处理的,一律书面通知企业,并通报运输行业协会、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路面一经查获,一律依法扣留机动车。8.依法从严查处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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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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